涉30億洗錢案 公司前董事被控串謀偽造等15控狀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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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申報代理公司前董事因涉嫌與30億洗錢案被告串謀偽造賬目,向國內税務局和人力部做出虛假陳述、偽造合約意圖欺騙銀行,以及不誠實履行董事義務等罪行,被控上法庭。
現年42歲的被告王俊傑(譯音)星期四(1月23日)被控偽造文件意圖欺騙、偽造賬目和牴觸公司法令等15項控狀。
據早前報道,被告是LW Business Consultancy Pte Ltd(簡稱LWBC)的董事。公司因牴觸反洗錢及打擊恐怖主義融資(AML/CFT)條例,遭會計與企業管制局撤銷資格。作為公司董事,被告的合格個人資格也被撤銷。
除了LWBC,王俊傑也是另外83家公司的董事,並在142家公司擔任秘書。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四發文告指出,洗錢案被告蘇海金(41歲,塞浦路斯籍)和蘇寶林(43歲,柬埔寨籍)曾聘請LWBC為他們各自在新加坡註冊的公司提供秘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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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文告,被告在2018年8月2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間,被委任為新寶投資控股(Xinbao Investments Holdings)董事;2021年1月3日至2022年2月7日期間也擔任Yihao Cyber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控狀顯示,被告涉嫌與蘇海金串謀偽造Yihao在2019財年至2022財年的賬目,並三次向新加坡國內税務局,以及一次向人力部做出虛假陳述。他也涉嫌在2022年3月,與蘇海金串謀偽造Yihao與SG-Gree Pte Ltd有關電商軟件開發的合約,作為開設公司銀行户頭的支持文件,意圖欺騙星展銀行。
另外,被告被指與蘇寶林串謀,向國內税務局謊報新寶2019財年至2021財年的盈利、毛利和應收賬款。2019年1月29日,被告涉嫌向華僑銀行提交與新寶相關的偽造發票和合同,以讓銀行審核公司户頭的交易。
2021年6月5日至2022年2月7日期間,作為Yihao董事的被告被指不誠實履行義務,偽造賬目以及合約,並向國內税務局和人力部做出虛假陳述;2019年1月至2022年10月期間,他則涉嫌在擔任新寶投資控股董事時不誠實履行義務,使用相信是偽造的文件向國內税務局做出虛假陳述,違反公司法令。
這名新加坡籍被告已聘請代表律師,案展至3月6日過堂。他目前以5萬元保釋在外。
商業事務局局長周祥泰説,罪犯可能濫用公司架構保留犯罪所得,並阻撓執法機構追查和沒收非法收益。包括服務供應商在內的中介,都有義務和責任盡職調查和保持謹慎,以防被不法之徒利用來從事犯罪活動或洗錢,同時應及時上報任何可疑交易。
周祥泰強調,當局將追究那些未盡責的供應商,尤其是與客户合謀規避調查、欺騙金融機構,或謊報財務狀況的服務商。
蘇海金和蘇寶林在2024年4月認罪後都被判坐牢14個月,兩人刑滿出獄後已被驅逐到柬埔寨,並禁止入境新加坡。王俊傑是繼30億元洗錢案10名被告遭判刑後第四個被控的涉案者,另三人分別是前銀行客户經理王啓明(27歲,中國籍)和劉凱(35歲,中國籍),以及蘇炳海的前私人司機劉義傑(42歲,新加坡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