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大選讓有擔當的公民履行義務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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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每五年都須舉行一次大選,執政黨最重要的任務,就是保住執政權,但人民更想看到的,卻是有更多的人或政黨為了國家的未來和人民的福祉而參選。如果每五年都能出現這樣的情況,至少表示這個國家還看得到有理想和願意承擔責任的人。當然,最怕的是現在的政府做得不好或現況很糟,那是悲哀卻又無奈的。
一個國家有多進步和有多和平,不完全取決於執政黨的好壞。相信沒有一個政黨不想執政,想要繼續執政,就要達到人民的期望。當然,更沒有一個政黨會在黨綱裏表明要摧毀自己的國家。國家機制、法律和人民的素質等,才是決定一個國家有多好的幾個大原因。
如果沒有一些敢於承擔的人願意挺身而出,是這個國家的不幸,也是一個世代的悲哀。人民的覺醒,不該只是因為每五年的大選來了,接收到不同政黨漂亮的競選語言,才讓人有所感覺。
對於國家的前途,同胞的禍福,本來就應該深植在每個公民的心裏,從小就應該具備。當然,前提假設是國民熱愛國家。我們雖然沒有辦法要求每一個國民都做到愛國愛民,但至少能認識到國家的未來對自己的幸福有很大影響,所以會關心國事。
有些國家黨國不分,結果造成政權腐敗,國力衰萎,政黨控制立法、行政和司法,使得三者無法獨立運作,變成黨説了算,人民只能唯命是從,黨的利益成了唯一的考量。但另一方面,我們也不能、不應該像一些西方國家那樣,追求只講權利不談義務的民主。
執政黨的責任是讓人民過上好日子,幸福安康。在野黨本來就該憂國憂民,這兩種政黨角色都天經地義。選舉只不過是一種法律程序,而不是民主制度的全部。
我們其實不應該稱還沒執政的政黨為“反對黨”。反對執政黨做不好的地方或反對所推出的政策,這本來就正常,每個國民都有這樣的權利和責任,更何況是出來競選的團隊。從客觀角度而言,稱“反對黨”為“在野黨”,應該更能體現實際情況。
(作者是新加坡社科大學中文系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