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賣逾8萬元超市貨物 前超市經理監15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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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超市經理為還債務,稱是超市進行促銷,多次偷走超市貨物以低價賣給迷你超市老闆,三個月內售出總值逾8萬元的酒精飲料和咖啡,賺取約6萬7000元。
這名超市經理還安排買家到超市取貨,甚至指示不知情的同事將貨物裝載到買家車上。
被告是41歲的周沙金(譯音),事發時是位於後港的豪閣林購物廊巨人超市經理。他面對一項監守自盜罪名,星期四(1月23日)認罪後,被判坐牢15個月。
案情顯示,被告授權為超市下單,也受託管理超市接收的貨物。
2024年8月至10月間,被告多次偷走超市貨物,當中包括皇帽和虎牌等1280箱啤酒,三箱葡萄酒和60箱咖啡,這些貨物總值約8萬2224元。
庭上透露,被告事先找上了兩名經營迷你超市的朋友,詢問對方是否願意用較低價格購買公司的啤酒,葡萄酒或咖啡。為了不讓朋友起疑心,被告稱是超市在進行促銷。
收到兩名朋友的訂單和匯款後,被告便利用作為超市經理的職權,代超市訂購朋友下的單。
指示不知情同事 將貨物裝載到買家車上
當貨物抵達超市時,被告會通知朋友到超市取貨,甚至指示同事幫忙將貨物搬到朋友的車上。由於被告是超市經理,同事並沒有懷疑他挪用了公司貨物。
法庭文件顯示,被告從兩名朋友處共收取約6萬7000元。被告稱,他受到不法貸款者的騷擾,所以才這麼做來償還債務。
庭上披露,超市的貨物最後沒有起獲,被告至今也沒有作出任何賠償。
被告在2024年11月1日被捕,隔天控上法庭,事後獲保在外。被告在11月6日遭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