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博關注行兇 深圳日本孩童遇襲案嫌犯被判死刑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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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日本人學校男童遇襲案被告鍾長春星期五(1月24日)被法院判處死刑,這是中國兩天內接連對襲擊在華日本人的命案作出死刑判決。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星期五對發生於去年9月的日本男童遇襲案進行首次公審,當天下午就宣判。
綜合共同社、朝日新聞報道,案件宣判後,日本駐華大使金杉憲治在北京向媒體通報,根據判決書,45歲的被告鍾長春為了在網上博取關注,買刀殺害兒童;案發後,他還主動撥打電話給媒體,試圖引起更大關注。法院認定,被告行為極其惡劣且嚴重,以故意殺人罪判他死刑。
金杉憲治也透露,被告在庭審時表示,希望與受害者家屬和日本駐華大使館對話。
鍾長春會在何時被執行死刑尚不明確。截至星期五晚,法院尚未收到任何關於判刑的上訴請求。庭審結束後,中國官方沒有發佈庭審和判決信息。
延伸閲讀
蘇州日本母子遇襲案 男被告判處死刑 [習近平會晤石破茂:望日本妥善處理好歷史和台灣等重大原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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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18日,在中國紀念“九一八”事變當天,一名就讀於深圳日本人學校的10歲男童在上學途中遭到被告持刀襲擊,隔天傷重不治身亡。這起事件震驚中日兩國,一度掀起外交風波。
案件公審前,中國未透露嫌犯的作案動機,稱案件屬“偶發個案”。不過,日本政府認為案件可能源於仇外心理,並將襲擊歸因於社交媒體上的“惡意反日”言論,敦促中國加強管控此類言論。
去年10月,中國外交部承諾依法公開審理該案,並適時通報案件進展。隨後,日本首相石破茂11月在秘魯出席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峯會期間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晤,也就保障在華日本公民安全問題進行了溝通。
儘管該案被列為公開審理,但星期五到場的十多家媒體都不被允許進場旁聽,僅日本駐廣州總領事貴島善子獲准入內聽審。在場的媒體大多來自日本,部分專程從北京、上海等地趕來。現場未見中國媒體。
法院周邊安保嚴密,警方在外設立警戒線,並在數十米外人行道安排便衣巡邏,法院上空直升機持續盤旋。法院外未見民眾聚集。
這是中國法院本週審理並下判的第二起針對在華日本人的刑事案件。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星期四也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蘇州日本母子遇襲案的男被告死刑。
該名52歲的男子去年6月24日在蘇州持刀襲擊一對等候校車的日本母子,導致一名阻止行兇的中國籍校車女乘務員被連捅數刀後重傷不治。
中國法院在審理這兩起案件時,都未提到日本。日本創價大學教授林大偉接受《聯合早報》採訪時指出,法院未提及涉外因素,是為了讓當局能有效地處理案件的敏感性,避免引發不必要的公眾爭議。
他説,蘇州案件中,遇害者是中國公民;深圳案件中,遇害的男童也有一半中國血統;因此從技術角度來看,這兩起案件的直接受害者均具有中國身份。
林大偉説:“這種處理方式是為了防止案件在網民和公共輿論中引發不必要的爭議,避免情緒化的炒作。”
兩起襲擊事件對中日關係造成壓力,但中國政府正採取措施加以緩和。過去幾個月,中國陸續恢復日本水產品進口,並於去年11月重啓對日免籤政策。分析人士認為,這些舉措顯示北京在維護雙邊關係穩定的同時,致力於推動經貿合作,緩解緊張局勢。
林大偉説,此次審判是推動中日關係改善的又一重要步驟。他説:“它(這次審判)對這些社會不能接受的行為做了後續處理和問責。在日本和中國這樣的高語境文化(high-context culture,指婉轉含蓄的文化)中,結案和問責將有利於長期關係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