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宜海灘游泳被水母蟄傷 女童送院急救 | 聯合早報
zaobao
女童在樟宜海灘游泳,被水母蟄傷,緊急電召救護車送院。
這起事故發生在星期天(1月26日)下午3時許,地點是樟宜海灘。熱心讀者張宇良(41歲,財務經理)通知《新明日報》,在樟宜海灘散步,發現一名女童被水母蟄傷。
“女童大概七八歲,好像受了傷。她的腿上還有水母觸手留下的‘印記’。當時,女童表情痛苦,但應該沒有大礙。她的父母也在旁邊,相信是外國人。”
根據他所提供的照片顯示,救護人員已經趕到現場,為女童處理傷勢。
記者當天到場時,附近餐館的經理馬克(31歲)説,事發當時,女童的家人還向餐館要了一杯熱水。
延伸閲讀
[樟宜海灘恢復游泳和水上活動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7_06_692933)
[犀鳥聚集樟宜海濱公園 當局提醒不要投餵偷獵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0_26_716166)
“當時餐館比較忙,我們沒有太注意女童哪裏受傷。不過她穿着泳衣,相信曾下海游泳。女童當場痛哭,後來有人電召救護車,將她送院。”
馬克也説:“這是我看到的第二起被水母蟄傷事件,去年也有一起,不過傷者應該沒有什麼大礙。”
據記者觀察,由於是星期天下午,不少家庭帶着孩子在沙灘上玩耍。
公眾安妮(34歲)透露,自己幾乎每週都會帶孩子們來海邊玩耍。“不過我的孩子們一般不會下水游泳,也沒有聽説過有類似事情發生過。”
不過她也表示,確實會擔心被水母蟄傷。“畢竟水母有毒,我們可能會讓孩子們不要太靠近海水。”
民防部隊受詢時證實,將一人送往樟宜綜合醫院。
海灘上設“水母出沒”告示
告示上提醒民眾不要接近或觸摸水母。(莊耿聞攝)
記者也發現,海灘上擺放了讓民眾注意箱形水母出沒的告示,以及遇到水母該如何處理。
告示上建議,民眾不要單獨游泳或從事海上運動,儘可能減少暴露皮膚,穿戴漂浮裝置,也不要接近或觸摸任何無論是在水中還是被衝到海灘上的水母。
告示也説,被水母蟄後會感到劇痛,皮膚上也會留下印記,會感到呼吸困難、噁心、頭暈等症狀。
若被水母蟄到,傷者應該馬上上岸,並打電話叫救護車。若肢體超過半處被蜇傷,可能會危及生命。若有需要,經過培訓的急救人員可以替傷者進行心肺復甦。傷者則應該保持平靜,不要用手揉搓傷口。
告示也寫道,將蜇傷處浸入海水或醋至少30秒,之後再用毛巾將還在傷口的觸手拿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