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報假案稱在新山KSL險被綁架 獅城女判罰款307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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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5歲新加坡籍女商人日前稱在新山險被“綁架”,但馬來西亞警方調查後發現她涉報假案,女商人大年除夕(星期二,1月28日)被控上法庭。 她認罪後,被判罰款1000令吉(約307新元)或以監禁三週取代。她最終選擇繳付罰款。
綜合馬來西亞媒體報道,現年46歲的何姓新加坡女商人定居新山兩年,經常在社羣媒體分享生活點滴。她日前在社交媒體發文稱,1月10日下午1時許在新山KSL城市購物中心附近遇見一對華族男女,兩人向她推銷茶葉。
她説,兩人隨後讓她聞茶葉味道後,她便突然感覺頭暈及失去意識。兩男女隨後試圖綁架她,所幸沒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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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隨後在網上引起熱議,女商人上星期四(23日)在土著團結黨柔佛州非巫裔臂膀組織公共投訴局主任林道祥的陪同下,在新山召開記者會,澄清本身實際上是遭遇迷魂黨導致意識不清,並強調分享經歷的初衷僅為警惕大眾。
女商人也説,因影片中用詞不當引發誤會,懇請網民停止霸凌,並否認刻意炒作以博取流量。
延伸閲讀
[新山商場逛街遇“迷魂黨” 獅城婦澄清“綁架”用詞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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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南警區刑事調查組於上星期三(22日)接到有關報案,調查後發現女商人的説辭與事實不符。
柔佛州總警長古瑪星期一(27日)發文告指出,經過調查及查閲閉路電視畫面後,都沒有顯示女商人有被擄走的情況。
他説,警方已將調查報告提呈至柔佛州法律顧問辦公室,並受指示以刑事法典第182條文(報假案),在星期二將女商人控上法庭。若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長六個月、罰款最高2000令吉(約615新元),或兩者兼施。
女商人星期二早上8時30分許,獨自一人抵達新山法庭大廈。她在面對媒體鏡頭時,表情淡定,並無避開鏡頭,但全程只與調查官互動。
古瑪強調,此事的貼文在社交媒體被瘋傳,也有不少網民相信女商人的説詞,並留下負面留言,甚至認為到柔州旅遊的遊客面對了安全威脅。
他説,警方保證州內的安全和公共秩序處於可控範圍內,同時也將繼續監督州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