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同事而擅查病人資料被解僱 醫生告新保敗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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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神經外科醫生聲稱被不公平解僱,起訴新加坡保健服務集團索討444萬餘元賠償。高庭法官在駁回醫生後指出,醫生如今事業受影響是他咎由自取。
起訴人陳東偉(譯音,英文名為Eddie Tan Tung Wee)以關心病人為名,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查閲同事負責的70多名病人的資料,結果被院方開除。高庭法官蔡利民指出,確保病人的安全固然非常重要,但陳東偉應把他的擔憂反饋給相關單位,而不是擅自調查和違反病人保密原則。
在法官看來,證據顯示陳東偉這麼做的主要動機,是為了打倒另一名他視為競爭對手的醫生。
陳東偉原本是新保集團旗下新加坡國立腦神經醫學院(National Neuroscience Institute)的神經外科醫生。他在2022年3月14日被集團解僱,原因是他屢次未經授權查看不由他管理的病人記錄,違反他所簽署的僱傭合約。
稱“不想成名”請求刪除全名 法庭拒絕並判敗訴
陳東偉之後將新保集團告上法庭,案件於2024年7月在高庭開審,沒有請律師的陳東偉選擇自行打官司。他也請求法庭如果判他勝訴,下令將他的全名從本案刪除,因為他“不想成名”,也擔心馬來西亞的家人可能會被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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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星期二(1月21日)發表書面裁決,判陳東偉敗訴並指出,即使陳東偉贏了官司,法庭也不會批准他刪除名字的申請,因為他給的理由不夠充分。
投訴同事失誤 私查病人記錄自辯“部門警察”
判詞揭露,2020年冠病疫情期間,新保集團旗下醫院的醫生不能過檔到其他醫院幫忙,這包括分配到不同醫院的國立腦神經醫學院醫生在內。陳東偉當時駐守盛港綜合醫院,他懷疑一名在新加坡中央醫院的陳姓同事開始參與越來越多顱底(skull base)手術,而顱底手術向來是陳東偉的副專科。
陳東偉接着向上司投訴該名同事,內容包括同事似乎在管理中央醫院耳鼻喉部門的聽覺神經瘤診所,只是副顧問醫生的他沒資格這麼做。不過,上司調查後發現同事是前去聽覺神經瘤診所觀摩學習,並且協助資深醫生做顱底手術。
2021年2月至6月之間,陳東偉陸續投訴同事,包括指該同事有一次代替資深醫生執刀,相關病人手術後出現併發症,以及該同事為另一名病人動緊急手術後,病人於隔天過世,陳東偉認為是同事的疏忽導致病人喪命。
針對陳東偉的兩項投訴,新保集團分別委任獨立小組進行調查。過程中,新保也收到匿名投訴,指陳東偉與另兩名醫生專門針對陳姓同事,以及陳東偉為此擅自查看其他病人的記錄。新保於是也針對這項投訴展開調查。
調查結果出爐,獨立小組不認為被投訴的同事有做出任何專業失當的行為。陳東偉則承認查看同事病人的記錄,但他堅稱自己這麼做是因為主管放任同事的不當行為,自己只好充當“部門警察”搜尋證據。
法官裁定解僱合理
新保集團之後委任紀律委員會進一步調查陳東偉,最終決定將他辭退。新保原本希望給陳東偉機會,不向醫藥理事會投訴他,好讓他可以從錯誤中學習和繼續發展事業;豈料陳東偉被解僱後發律師信給新保索賠,新保認為陳東偉沒有悔意,於是決定正式向醫理會投訴他。
法官考慮所有證據後指出,同事在冠病期間,比陳東偉得到更多動顱底手術的機會,那是純屬僥倖的事情,但陳東偉卻不幸地被自己的嫉妒情緒影響,導致他為打敗同事而違反病人保密原則。
法官強調,即使一名醫生有理由懷疑他的同事不當治療病人,他應該做的是把事情彙報給相關單位進行調查,而不是擅自查看他無權接觸的病人資料。法官因此認為,訴方指新保集團不當解僱陳東偉的指控無法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