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億偷油案:向警方撒謊助涉案者潛逃 油船公司職員監兩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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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本地歷來最大規模的偷油案,油船公司職員按照公司董事指示,要三名涉案人留在國外躲避調查,甚至還賄賂其中一人。
這名職員在被問話時,多次向警方提供假口供,直到涉案人被捕後,才從實招來。
被告王偉成(53歲)星期五(1月31日)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法官將另四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罪納入考量後,判他坐牢兩個月。
這起本地歷年來規模最大的偷油案發生在2007年至2018年之間,犯罪分子失信的燃油價值超過1億9500萬元。涉案者多達數十人,其中一名主謀在2022年認罪後被判坐牢29年。
被告事發時是勝德海運貿易公司(Sentek Marine & Trading)的業務執行員,公司經營買賣船用燃油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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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蜆殼發現無故損失大量燃油,於是報警處理。警方調查後,發現犯罪分子失信市價約1億9500萬元的燃油。勝德的員工也涉及這起偷油案。
案情顯示,警方在2018年1月逮捕一名勝德員工,協助當局調查。得知員工被捕後,勝德的常務董事白敬平便指示被告,通報涉案的其他三名油槽事務員。他們分別是巫普文,王建華和王偉明;王偉明也是被告的哥哥。
在白敬平的吩咐下,被告多次向這三名涉案人傳達白的指令,要三人儘快離開新加坡。被告當時也已知曉三人涉及偷油案。
被告助涉案人躲避調查
2018年1月19日,王偉明根據被告傳達白敬平的要求離開本地,飛往印度尼西亞的棉蘭市(Medan)。被告事後也向白敬平通報王偉明的去向。
巫普文和王建華當時在油船上,被告同樣向他們傳達白敬平的指示。這些指示包括要他們不要上岸,要在油船上待多久,以及何時要登上會駛出本地港口的油船。
另外,白敬平也指示被告通知三名涉案人,銷燬可能存有幹案證據的手機。
被告後來按照白敬平的指示,要巫普文和王建華到印尼峇淡島一家酒店躲避,王偉明事後也加入兩人。這三人逍遙法外大約三年,直到2021年1月回返新加坡時,被警方逮捕。
庭上透露,被告曾在2018年11月被警方要求問話。他隨後通知白敬平,後者則要他向警方謊稱不清楚三名涉案人的下落。被告照做。
這一謊言一直沒被拆穿,直到涉案人被捕,被告才在第八次錄口供時,向警方從實招來。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也曾協助白敬平,以約3萬1500元賄賂王偉明的家人,作為他留在國外躲避調查的報酬。
控方指出,被告妨礙司法公正,向警方撒謊,拖延調查進展。若不是這三名涉案人選擇回國,警方或許無法掌握這些關鍵證據。此外,被告預謀幹案,多次賄賂王偉明的家人,促請法官判他坐牢至少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