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罷免行動啓動 近20項罷免案首階達標 | 聯合早報
zaobao
台灣朝野之間的大罷免行動已啓動,星期一(2月3日)將有近20項通過首階段的罷免案送交中央選舉委員會。
綜合台灣《聯合報》《中國時報》和ETtoday新聞雲報道,本屆台灣立法委員就職已滿一年,由民進黨推動的大罷免行動正式開啓。親綠的公民團體説,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新竹市長高虹安等人的罷免案均達第一階段提議門檻,預計星期一就能提交18份提議書至中選會。
親藍的公民團體則説,民進黨籍台北市立委吳思瑤、高雄市立委黃捷等七項罷免案的連署已接近或大致滿足首階段門檻,將盡速送件。
《聯合報》預計,星期一會有20份罷免提議書提交至中選會,但預計通過首階段門檻的罷免案將很快增至30項。
民進黨發言人卓冠廷説,民進黨尊重公民行使罷免權,但國民黨惡意刪減、凍結總預算,導致政府無法順利推動民生建設。這樣的政治算計,才是促使罷免行動擴大的真正原因。
延伸閲讀
台朝野開啓大罷免行動 黃國昌籲賴清德懸崖勒馬 喊出大罷免行動的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強調,這場罷免行動不是個人發起,而是全台灣人民的選擇。他呼籲民眾積極參與,以行動表達對政治現狀的不滿。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則表示,許多國民黨立委罷免案的一階段連署達標,這些都在預料之內。國民黨團書記長王鴻薇説,國民黨會打“團體戰”全面應戰,串聯個別立委、各縣市選區到黨中央,不會被罷免團體打倒。
根據台灣選罷法,公職人員就職滿一年後即可展開罷免,第一階段為“提議期”,須由原選舉區選舉人提議,人數需達原選區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以上。首階段較為容易,選舉人數30萬人只需要3000人簽署提議書即達標。
第二階段“連署期”須由原選舉區選舉人連署,人數達原選區選舉人總數的百分之十以上。發起罷免的領銜人、公民團體須在60天內完成目標。若順利通過第二階段,則進入第三階段“投票期”,只要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
若罷免案不通過,在罷免對象的剩餘任期內,都不得再提起罷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