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參與無準證集會 公民運動人士範國瀚被控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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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社會運動人士範國瀚因多次參與無準證舉辦的公共集會,在公共秩序法令下,被控上法庭。
被告範國瀚(Jolovan Wham,45歲)星期一(2月3日)在國家法院被控五項牴觸公共秩序法令的控狀,指他在2022年3月至2023年4月間,五次參與非法集會。
根據控狀,範國瀚被指在2022年3月29日,在樟宜監獄外的一個巴士站附近,參與新加坡籍死囚奧斯曼(Abdul Kahar Bin Othman)的追思會。
奧斯曼因走私二醋嗎啡,在2022年3月30日正法。
範國瀚也被指在2022年4月26日和27日,分別在樟宜監獄外和馬莉安徑(Mariam Walk)附近的遊樂場,在馬來西亞籍納加恩德蘭(Nagaenthran)行刑的前天和當天參與對方的追思會。
延伸閲讀
[無準證非法集會 社運人士範國瀚罪成
](https://www.bdggg.com/2022/zaobao/news_2022_01_08_500277)
無準證公然舉牌抗議 六人接獲警告
納加恩德蘭因走私42.72克的二醋嗎啡,在2010年被判死刑。他在2022年4月27日正法。
控狀顯示,範國瀚被指在2022年7月22日,在樟宜監獄外的一個巴士站,在新加坡籍納扎裏(Nazeri Lajim)行刑當天,參與對方的追思會。
納扎裏在2012年4月13日凌晨5時05分,在靠近遠東購物中心的走道上,販運不少於33.39公克的二醋嗎啡,並於2017年被判死刑。他已於2022年7月22日正法。
另外,範國瀚也被指在2023年4月26日,於樟宜監獄外,在新加坡籍坦加拉祖(Tangaraju Suppiah)行刑當天,參與對方的追思會。
坦加拉祖因教唆他人運送1017.9克的大麻給自己,在2018年被高庭判處死刑,並已於2023年4月26日正法。
星期一被控後,範國瀚的案件展期至4月1日過堂。
根據公共秩序法令,非法參與公共集會者可被罰最高3000元,重犯者則可被罰最高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