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觀察:《維持種族和諧法案》 一把高懸的防護利劍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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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2月4日)在國會三讀通過的《維持種族和諧法案》,猶如一把高懸的利劍,授權政府在有必要的時候,針對可能激起族羣之間緊張關係的行為採取及時措施,避免不當的言行對社會凝聚力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
為什麼説這是一把高懸的防護利劍,而不是一柄握在手中的利劍?
《維持種族和諧法案》和1990年頒佈的《維持宗教和諧法令》,有很多共同之處。它們都授權政府發出限制令,防止個人或組織,傳播或製作不利於社會團結的內容。但是我國政府至今都沒有發出任何宗教相關限制令。
內政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政務部長孫雪玲星期二説明新法案的內容時,也強調政府在動用發出限制令的權力時會非常謹慎;限制令也會受到各種保護措施的約束,比如種族限制令,必須接受新設立的種族與宗教和諧總統理事會(Presidential Council for Racial and Religious Harmony)審查。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壞心眼的人看到這柄高懸的利劍,也得掂量一下是否要以身試法,形成法律的阻嚇作用。
延伸閲讀
[維持種族和諧法案下 種族歧視者可通過社區計劃彌補過失替代起訴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2_05_737346)
新加坡是一個多元種族的國家,這個特徵固然給我們帶來了豐富的文化色彩,但也給我們增加了可能撕裂社會的種族斷層線。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發言時,就特別回顧了我國獨立前發生的兩次種族暴亂。
第一次發生在1964年7月21日。當時馬來人上街遊行慶祝回教先知穆罕默德誕辰,不料有人向遊行隊伍扔玻璃瓶,最終釀成馬來人和華人之間的暴力衝突。這場全島大範圍的種族暴亂,要到17天后才平息,暴亂中23人喪命,超過400人受傷。
第二次暴亂不到兩個月後發生,同樣是馬來人和華人之間的衝突,因一名馬來三輪車伕被殺引起。12天的暴亂造成13人死,超過100人受傷。
兩起暴亂的背景,是新加坡和吉隆坡在如何建設多元種族國家方面出現分歧。新加坡希望建設各民族平等的多元民族國家,而吉隆坡執政的巫統認為,新加坡鼓吹的“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挑戰了馬來人的統治權,這樣的分歧最終使新加坡被迫脱離馬來西亞而獨立。
回過頭來看,老一輩的新加坡人,親眼目睹了種族暴亂,對於種族和諧的重要性,有着深刻體會,新一代國民未必會有這樣的體會,通過立法來防止種族斷層線撕裂社會,在新加坡建國60年之際,有着非常重大的意義。
尚穆根:法案並非種族問題萬靈丹
不過,尚穆根也反覆強調,《維持種族和諧法案》不是解決所有種族問題的萬靈丹,它無法強迫不同種族的人和睦相處,也不能防止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展現出冷漠與種族歧視。種族和諧的推動,需要其他的政策與平台。
法案的其中一項重要內容,是推行社區關係修復措施(Community Remedial Initiative),為觸犯法律但情況不過分者,提供和解與反思的機會。
那些不經意冒犯其他族羣的人,很多時候是對其他種族或者宗教接觸不多、瞭解不深,以致形成偏見。
官委議員賽義德哈倫醫生同日提出的“全社會共同應對歧視”休會動議中説,人們應該努力創造更多促成廣泛互動的共同空間,而那些基於傳統和文化的活動,比如華樂團、馬來武術隊、藤球隊或印度舞蹈團等課外活動,往往由同一種族或者文化社羣的參與者主導。他希望可以鼓勵更多人跨越文化界線,參與這些活動。
這或許就是增加相互認識的第一步,人們也可以通過這樣的方式,避免出現冒犯不同族羣的行為。能做到這一點的人,就不必擔心高懸的防護利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