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扣薪懷恨在心 男子拿斧頭進辦公室砍老闆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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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漢沒完成送貨工作被扣薪水,懷恨在心的他拿斧頭砍向老闆的頭,還揮動錘子砸爛老闆的車。另外,他也涉及多起蓄意傷人案,星期二認罪後等待判刑。
被告喬治(S I George Raj,54歲)星期二(2月4日)在國家法院面對13項包括蓄意傷人、持有危險武器、惡作劇等控狀,他承認其中六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發時,被告是一名兼職送貨司機,為受害者盧春彬工作。去年3月,受害者發現被告未完成送貨,致電詢問。然而被告未作解釋,只抱怨薪資問題。受害者隨後收回未送的貨物,並停止派發新工作給被告。
同年4月,被告通過銀行轉賬收到薪水,兩天後前往辦公室與受害者討論薪資。受害者指出,合同規定工作至少六週,否則須支付400元罰款。被告認為對方刻意刁難,因此心生不滿。
被告憤怒之下回家取了一把斧頭、錘子和刀,決定“教訓”受害者。他用斧頭猛擊受害者的汽車約兩分鐘,再砸辦公室的安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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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聽到響聲,與員工出外查看。這時,被告突然揮斧頭砍向受害者頭部,受害者隨即倒地捂頭。
約37秒後,被告再次揮斧砍向受害者,導致他頭部流血。員工見狀後抓住被告拿斧頭的右手製止他,現場閉路電視拍下整個過程。
警方到現場逮捕被告時,他聲稱自己只用錘子犯案。調查顯示,被告為了掩蓋罪行,將斧頭從四樓扔下一樓。
為受害人診治的醫生髮現,受害者右側顳部有兩釐米的裂傷及擦傷,都是被斧頭砍擊所致。
被告還涉及多起暴力案件。2023年7月16日凌晨,當時在一家名為Maju的餐館,一名顧客與女友及家人正在用餐。有幾分醉意的被告不滿對方講話聲音大,上前挑釁。他揮舞黑色彎刀稱,“我有刀,可以殺了你”。
隨後,被告拳打受害者的臉部,並用金屬椅兩次擊向他頭部。受害者用手擋住後逃離,女友及家人亦驚慌跑開。被告仍不罷休地追出餐館,受害者最終報警。
為逃避警方追捕,被告藏身在附近酒店,並將彎刀藏入前台抽屜,還示意前台人員保持沉默。
警方凌晨2時40分趕到,逮捕了被告。受害者被送往陳篤生醫院,醫生診斷其右上肢挫傷,臉頰、手臂腫脹,右肘及手腕活動受限。
此外,2024年6月27日下午,被告前往妹夫家探望母親後,認為母親沒有被善待,便在附近五金店購入一把廚房刀和一個扳手,返回妹夫家要砍他。
被告謊稱要交東西給母親,趁外甥女開門時強行闖入,直接衝向房間,對毫無防備的妹夫連砍多刀。
外甥女試圖阻止,但被告隨即又取出扳手,猛擊妹夫頭部和身體,直至對方跪地求饒才停止。
隨後,被告在門口抽煙,冷靜地對外甥女説:“如果有機會回來,還會這樣做。”
警方趕到時,妹夫在樓下遍體鱗傷,卻堅持不肯上救護車,直到確認女兒安全後,他才願意被送往醫院。
受害者傷勢嚴重,長達73天不能正常活動。其中右後肩有七釐米的傷口,傷及胸大肌,深入至肋骨區域,需要手術清創和縫合;右拇指肌腱及韌帶部分斷裂;頭部血腫及裂傷等。
法官認為,被告的犯案性質嚴重,而且習慣攜帶危險武器傷人,危害公眾的安全,因此下令他先接受改造性監禁評估。
案件展期至4月2日下判。(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