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款護膚品有毒 馬國衞生部下令禁售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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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國家藥劑監管機構(NPRA)列出五款含有毒性成分的護膚品,取消相關護膚品的註冊,並禁止在馬國出售。
衞生部星期三(2月5日)發文告指出,這五款護膚品分別是Molly Care Night Cream、Karisma Brightening Day Cream、Pinkkiss Beauty Care Herbal Cream、Pinkkiss Beauty Care Treatment Cream,以及Ufora Advance Repair Solution。
文告指出,上述五款護膚品中含有汞、戊酸貝皮質醇、苯二酚和維A酸。基於此,衞生部已撤銷上述產品的註冊,並禁止在馬國出售。
《東方日報》報道,衞生部指出,護膚品禁止使用汞成分,因為汞可為人體所吸收,並損害腎臟和神經系統,亦可影響幼兒或胎兒的腦部發育。
“汞也將引起皮疹、刺激和其他變化。含有苯二酚和維A酸成分的產品必須向藥品管制局註冊,並且在專業的醫療人士的建議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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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提及,苯二酚將導致皮膚髮紅、不適、色素變化和過敏,可能會抑制色素沉着,從而降低皮膚對有害紫外線的防護能力,並可能增加患上皮膚癌的風險。
“同時,維A酸會導致皮膚髮紅,不適、疼痛、脱皮和增加對陽光的敏感性。含有戊酸貝皮質醇的成分將導致塗抹該產品的面部皮膚變薄,更容易出現刺激、痤瘡、色素沉著變化,並增加吸收進入血液循環中的風險,可能產生有害影響。”
衞生部指出,賣家和分銷商必須立即停止出售和分銷上述護膚品,因上述護膚品已違反《1984年藥品和化妝品控制條例》。
初犯者可處以不超過2萬5000令吉(7632新元)的罰款或監禁不超過三年,或兩者兼施,若重犯則可處以不超過5萬令吉的罰款或監禁不超過五年,或兩者兼施。
至於公司,初犯可罰款最高5萬令吉,重犯則可罰款高達10萬令吉。
衞生部促請所有正在使用上述護膚品的民眾立即停用,若出現任何不適或不良反應,則必須立即尋求專業醫療人員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