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假賣演唱會票坐牢 女子重施故伎騙82人近12萬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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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女子因假賣演唱會門票而坐牢,出獄不久重施故伎,在線上假賣美國流行樂巨星泰勒絲等演唱會門票,詐騙82人近12萬元,結果再被判監36個月。
被告傅美琪(音譯,30歲)星期四(2月6日)在國家法院面對三項欺詐控狀,她對其中一項認罪,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在2023年6月至2024年2月間,在Carousell網購平台上經營一個賬號,宣稱售賣去年3月在本地舉行的泰勒絲(Taylor Swift)時代巡迴演唱會(The Eras Tour)。
被告手中僅有12張門票 且早已賣光
期間,共有76人聯繫被告要購買演唱會門票,並分別向她轉賬支付金額不等的款項。被告要求他們先付款後取票。可是,她收款後便斷了聯繫,尤其是在付款人開始詢問門票情況的時候。實際上,被告手中僅有12張門票,而且早已賣光,她清楚自己根本再無任何泰勒絲演唱會門票可賣。
最終,她向76人總共收了11萬零742元,而當中沒有一人收到任何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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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也以同個演唱會為名,向另三人售出假票,共收了7780元。這三個人直到抵達體育館準備入場時才發現手上的門票無效。
此外,被告以同樣的手法宣稱出售去年4月美國另一巨星布魯諾馬斯(Bruno Mars)的演唱會門票,欺騙另三人共1039元。
被告將詐騙所得用於個人開銷
被告後來承認,她將詐騙所得用於個人開銷,包括籌辦婚禮、餐飲、醫療費用,以及其他家庭支出。
控方強調,被告詐騙的金額和人數都比上一次犯案多得多,還通過五個不同的銀行賬户來收款,明顯是有預謀犯罪。
法官指出,被告出獄不到一年再用同樣的伎倆詐騙,可見她完全沒有悔過之意。這次她在八個月間就詐取超過11萬元,至今也未對任何受害人退款或賠償,因此必須予以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