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人涉嫌詐騙被捕 造成損失逾262萬元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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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近期對假冒政府官員詐騙、網絡愛情騙局、租房騙局等詐騙案展開兩次執法行動,共逮捕56人,涉及款項超過262萬元。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五(2月7日)發文告指出,1月2日至24日期間,商業事務局和反詐騙指揮處與各個反詐騙調查小組在本地銀行的協助下,展開執法行動,打擊假冒政府官員詐騙和投資騙案。
文告指出,假冒政府官員詐騙和投資騙案長期以來都是造成較大損失的詐騙類型,一些受害者甚至失去畢生積蓄。
本次行動中,反詐騙指揮處與銀行密切合作,追蹤受害者因假冒政府官員詐騙和投資騙案損失的資金,並凍結了400多個涉嫌用於詐騙交易的銀行户頭。警方通過資金追蹤,共查獲超過132萬元疑似詐騙款項。
同時,警方也在全島展開突擊搜查,追查那些將銀行賬户提供給詐騙分子洗錢的嫌疑人。行動中,當局共逮捕37名男性和九名女性,並對另外80人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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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涉協助詐騙及洗錢 騙取逾130萬元
另外,星期三(5日)至星期四(6日),中央警署也展開全島執法行動,逮捕了年齡在21歲到55歲之間的兩男七女,他們涉嫌參與假投資、假租房、網絡愛情等騙局。此外,另有一名44歲的女性星期五返回新加坡時被捕。警方在現場查獲超過26萬5000元現金和多部電子設備。
初步調查顯示,這10人涉嫌協助詐騙團伙進行詐騙及洗錢活動。他們向受害者騙取超過130萬元款項,並從中賺取佣金。
其中,年齡介於26歲到55歲的一名男子和三名女子將於星期六(8日)被控上法庭。根據《刑事法典》第420節條文,欺騙罪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長10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根據《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洗錢罪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長10年或罰款50萬元,或兩者兼施。
警方強調,嚴正看待涉嫌參與詐騙活動者,違例者將被依法嚴懲。警方呼籲公眾,應拒絕他人使用自己銀行户頭或手機號碼的請求,一旦涉及犯罪活動,他們也得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