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務郵袋私寄名錶 外交部司長上訴被駁回即日入獄一週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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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當局撒謊,隱瞞自己用公務郵袋為朋友私寄名錶,外交部司長不滿被判監一週提出上訴,要求判罰款即可,但被高庭法官駁回,即日起入獄服刑。
迪達星吉爾法官早前聽了辯方的上訴陳詞以及控方的回應後,星期一(2月10日)決定維持坐牢一週的原判。
法官宣判時説,國家法院法官對本案判刑與相關判例的理解無誤,他稍後會發表完整判詞闡明駁回上訴的理由。法官也准許胡鑫權(46歲)休庭後與家人短暫談話15分鐘才被押送監獄。
胡鑫權於2024年4月在國家法院承認一項向公務員提供虛假信息罪,他另外面對兩項欺騙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控方當時要求法官判被告罰款6000元至9000元,辯方則懇請判被告不超過5000元的罰款。不過,國家法院法官莎米拉詩裏巴蒂在去年5月下判時認為,有必要判處胡鑫權坐牢。
延伸閲讀
[用外交公務郵袋私寄名錶 外交部司長判監一週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5_20_683427)
[用外交郵袋協助友人寄送名錶 外交部司長認罪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4_27_678811)
在早前的上訴聆訊中,控方表示在讀了國家法院法官的判詞後,控方接受判予監刑的理由,控方此次的立場是要求高庭維持原判。
為了這次的上訴,胡鑫權撤換代表律師,從原本的薩斯納登(Shashi Nathan),改為聘用高級律師陳志明。
胡鑫權早前告訴法官,他已向外交部遞上辭呈,但因案件仍在審理中,辭職手續未能完成。在調查期間,胡鑫權一直放無薪假。
根據胡鑫權承認的案情,他在2023年1月12日找上駐中國北京的一名外交部同事,謊稱他的中國外交官朋友的父母要拿東西給他,希望同事能幫忙用外交郵袋,把物品從中國帶回新加坡,同事也答應幫忙。
胡鑫權當時是新加坡外交部南亞和撒哈拉以南非洲司司長。
實際上,胡鑫權是想私下幫助一名中國籍女友人姜思(譯音)運送名貴手錶,這名友人並非外交官。同月17日,同事從中國飛回新加坡時,攜帶裝有21只名貴手錶、一枚戒指和七本兒童書籍的外交郵袋,但同事對外交郵袋內的物件並不知情。
安檢時,移民與關卡局人員發現外交郵袋內有手錶,隨後通知警方。外交部跟着接獲通知,一名副常任秘書於19日早上要胡鑫權就這起事件作出解釋。
擔心前途受影響,胡鑫權於是謊稱手錶是父親的,認為上司會因此對他寬容,並將計劃告知父親。同一天傍晚,胡鑫權發電郵給副常任秘書,謊稱手錶是父親的,也稱是父親要求他協助將手錶帶回新加坡。
貪污調查局接過此案展開調查,胡鑫權起初也向調查人員謊稱手錶是父親的,但他過後承認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