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減排新目標:2035年達4500萬公噸至5000萬公噸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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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要讓温室氣體排放量在2028年達到頂峯,之後從6443萬公噸,削減至2035年的4500萬公噸至5000萬公噸之間。
我國星期一(2月10日)提呈給《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2035年國家自定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首次公佈2035年的減排水平。
報告重申,新加坡積極響應第一次全球盤點的呼籲,爭取到2030年把全球範圍的可再生能源發電能力提升兩倍,能源效率提高一倍的目標。
《巴黎協定》2015年確立把全球暖化控制在2攝氏度以下,最好可以控制在1.5攝氏度內。協定第四條第二款要求每個締約方準備、通報和保持計劃實現的減排目標,並採取國內減緩措施達成自定的承諾。
我國上一次更新國家自定貢獻是在2022年,當時設定要在2030年前達到碳排放頂峯,並在2030年把碳排放減至6000萬公噸。我國也承諾要在2050年實現淨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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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理公署屬下的國家氣候變化秘書處星期一發文告説,2035年國家自定貢獻反映了我國對氣候行動的承諾,以及在脱碳進程中面對的重大不確定性。
國務資政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張志賢也是氣候變化跨部門委員會主席,他將在3月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上進一步闡述我國的氣候行動方針。
根據我國去年11月向聯合國提呈的《兩年期透明度報告》,本地2022年的温室氣體排放量達5859萬公噸,與2013年的5159萬公噸相比增加13%。
我國的減排設想是爭取讓温室氣體排放在2028年達到頂峯,之後逐步降至2030年的6251萬公噸。
國家自定貢獻須每五年更新一次,此次更新承諾的最後期限為2025年2月。截至2月10日,僅有12個國家更新承諾,不達締約方總數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