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工作安排調查:本地八成僱主準備好落實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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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八成僱主已準備好落實勞資政靈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導原則,七成的僱主則已制定了處理靈活工作安排申請的流程。
這項有關勞資政靈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導原則(Tripartite Guidelines on Flexible Work Arrangement Requests)的調查,由新加坡社科大學和全國僱主聯合會聯合展開。調查在去年9月開展,結果於星期一(2月10日)公佈。
共有367名僱主參與調查,涵蓋製造業、能源、交通、零售和餐飲等10個行業。這些僱主當中,57%的人聘請超過100名員工。
調查顯示,相比小型企業,更多100人以上的較大型企業已有相關的申請處理流程;這些僱主也對部門經理和人事部門能夠遵循靈活工作安排指導原則更有信心。
在靈活工作安排種類上,有77%的受訪僱主提供靈活辦公時間安排,70%僱主允許僱員申請靈活工作地點,提供靈活工作量選項的則有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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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四分之三的僱主認為,提供靈活工作安排能提升員工幸福感,約七成的僱主認為提供靈活工作安排有助於留住現有員工,約三分之二的僱主則認為提供這樣的安排能提升公司的韌性。
勞資政靈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導原則於去年4月公佈,12月正式生效,規定所有企業須制定流程,評估僱員的靈活工作安排要求。不過,指導原則不具備法律約束力,也不要求僱主一定要為員工提供靈活工作安排選項。
受訪僱主認為,指導原則生效後,申請靈活辦公的僱員將增加,特別是20歲至40歲的僱員,以便他們可以照顧家人以及追求工作與生活的平衡。這也意味着,能夠提供靈活工作安排,將成為未來僱主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關鍵條件之一。
調查顯示,儘管大部分僱主都已準備好應對員工提出的靈活工作安排申請,但部分行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在落實過程中仍面臨挑戰。例如,允許員工靈活安排工作時間,可能影響會議安排或導致人手不足,難以應付業務需求。
有餐飲業僱主指出,小餐館的人手調配和排班本就複雜且耗時,若員工要求靈活安排工作時間,將使情況更加棘手。
中小企業落實靈活工作安排或需更多補助
調查也發現,有約五分之一的僱主誤以為指導原則生效後,他們就必須批准員工的所有靈活辦公申請。調查小組分析,這些僱主在正確理解要求後,有很大概率會願意提供靈活工作安排。
新社科大職場行為卓越中心主任謝圓至博士指出,相較於大公司,中小企業在推行靈活工作安排上面臨更多挑戰,也可能對靈活工作安排在吸引和留住人才方面的效果持懷疑態度。
新加坡中小企業商會受詢時也指出,有一些中小企業誤以為指導原則生效後,僱主就必須提供靈活工作安排。“我們希望當局能繼續推廣教育和聯絡工作,幫助中小企業更好地理解新規定。”
商會也指出,對於中小企業來説,批准靈活工作申請難度更高,“他們在落實指導原則上需要更多的幫助,也可能需要更多的資金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