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減排新目標:十年內達4500萬公噸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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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定下更為嚴格的減排目標,要讓温室氣體排放量在2028年達到頂峯,之後從那年的6443萬公噸減至2035年的4500萬公噸至5000萬公噸之間。
我國星期一(2月10日)提呈給《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的2035年國家自定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首次公佈2035年的減排水平。
報告重申,新加坡積極響應第一次全球盤點的呼籲,爭取到2030年把全球範圍的可再生能源發電能力提升兩倍,能源效率提高一倍的目標。
《巴黎協定》2015年確立把全球暖化控制在2攝氏度以下,最好可以控制在1.5攝氏度內。協定第四條第二款要求每個締約方準備、通報和保持計劃實現的減排目標,並採取國內減緩措施達成自定的承諾。
我國上一次更新國家自定貢獻是在2022年,當時設定要在2030年前達到碳排放頂峯,並在2030年把碳排放減至6000萬公噸。我國也承諾要在2050年實現淨零排放。
延伸閲讀
[我國公佈減排時間線 設2028年達排放頂峯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1_13_719871)
[七成公眾認為我國應設更雄心氣候目標 但望平衡生活負擔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2_11_738613)

國家氣候變化秘書處:新目標向企業發出致力脱碳信號
總理公署屬下的國家氣候變化秘書處星期一發文告説,2035年國家自定貢獻反映了我國對氣候行動的承諾,以及在脱碳進程中面對的重大不確定性。把碳排下限設在4500萬公噸,我國能按照國際預期,如期在2050年實現淨零排放。
秘書處重申,新設的目標也對企業發出我國致力於脱碳的信號,要在低碳的未來吸引和催發更多經濟機遇。
國務資政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張志賢也是氣候變化跨部門委員會主席,他將在3月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上進一步闡述我國的氣候行動方針。
根據我國去年11月向聯合國提呈的《兩年期透明度報告》,本地2022年的温室氣體排放量達5859萬公噸,與2013年的5159萬公噸相比增加13%。我國的減排設想是爭取讓温室氣體排放在2028年達到頂峯,之後逐步降至2030年的6251萬公噸。(張俊傑攝)
專家:我國提呈報告相當全面
新加坡國立大學亞太環境法律中心院長林淑文副教授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説,從研究部署低碳氫能到削減交通碳排,我國相當全面闡述正採取哪些方案多管齊下促進脱碳進程。
她也指出,我國早前主要計劃通過國內減碳政策實現脱碳目標,並儘可能推動碳交易,而此次則很明確要通過碳交易實現減排目標。“我國去年在氣候大會上聯合主持碳交易的部長級磋商會議取得成果,這對我國如今要通過碳交易實現目標發揮關鍵作用。”
國際氣候科學與政策研究機構Climate Analytics總裁哈爾(Bill Hare)認為,比起2030年國家自定貢獻,新加坡此次的脱碳承諾確實更積極。“但若是要把全球升温控制在1.5攝氏度,這個目標還是不足。”
國家自定貢獻須每五年更新一次,此次更新承諾的最後期限是2025年2月。截至2月10日,僅有12個國家更新承諾,不達締約方總數的10%。
但林淑文仍保持樂觀,認為擬議國家自定貢獻十分繁瑣,相信還沒更新承諾的國家只是需要多一點時間。“我希望的是,其他國家不要因為美國決定退出巴黎協定,加上一些國家有意跟風,因此感到沮喪而停滯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