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原書記羅保銘涉受賄被逮捕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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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方通報,中共海南省委原書記羅保銘涉受賄被逮捕。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星期一(2月10日)在官網通報,十三屆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羅保銘涉嫌受賄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羅保銘作出逮捕決定。
公開資料顯示,今年73歲的羅保銘是天津人。1978年高考恢復後,羅保銘考入天津師範專科學校中文系,1981年畢業後入職共青團天津市委。在之後的四年內,他從天津團市委青工部幹部迅速升至天津團市委書記、共青團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常委,躋身正廳級。
1992年,羅保銘轉任天津市大港區委副書記,隨後相繼擔任區委書記、區長、市商業委員會主任、宣傳部部長等職。2001年,羅保銘到海南省出任省委副書記,之後任省委書記、宣傳部部長、省長等,直至2011年升任省委書記。2017年,羅保銘轉任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23年3月卸任。
去年7月,羅保銘被官宣主動投案,是中共十八大以來第二名主動投案的原省委書記,也是去年落馬的第六名正部級官員。今年1月,羅保銘被通報開除中共黨籍,通報指他長期與政治騙子不正當交往,在重要幹部任用上聽任親友“推薦”干預,違規選拔任用幹部並收受財物,長期無償接受企業提供的高檔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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