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付近2萬元與獅城男假結婚 監六月又八週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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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女子在中介安排下與獅城男假結婚,支付近2萬元給假丈夫當酬勞,被揭發後判坐牢六個月又八週。
被告是越南籍的王氏梅芳(Vuong Thi Mai Phuong,28歲),她共牴觸八項移民法令,星期一(2月10日)承認其中七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案情顯示,2022年底,被告因工作準證到期返回越南。2023年初,被告在微信上看到一則消息,指通過與新加坡籍男子結婚,能長期在新加坡逗留。被告表示有意這麼做後,通過一名叫“艾米”的中介,結識本地男子林明陽(25歲)。
“艾米”透露,若被告與林明陽簽訂為期三年的假結婚協議,林明陽將作為被告的擔保人,為她申請探訪準證。作為交換,被告須先支付3000元,接着每個月再給林明陽1200元作為報酬。
被告前後給假丈夫1萬9600元
按照協議,被告在2023年3月至2024年5月假結婚期間,前後給了林明陽1萬9600元。林明陽為被告成功申請長期探訪準證和四次短期探訪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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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簽署申請文件時曾做出虛假聲明,稱她與林明陽結婚並非為了長期留在新加坡,並稱與林明陽同住在榜鵝臨原坪(Edgefield Plains)的一個組屋單位內。此外,被告稱,她沒向林明陽提供任何利益或金錢。最終,林明陽與被告於2024年5月23日被移民與關卡局逮捕。
律師代表被告在庭上求情時説,她是因對法律的無知,才會犯錯,來新加坡工作是為了養家餬口,並且在被捕後配合調查,懇請法官輕判。
被告在聞判後説,需要時間處理私事,家人也即將從越南來新,希望能延期服刑。法官批准被告的申請,讓她在3月3日入獄。
刑事案件入稟和管理系統(ICMS)資料顯示,林明陽的案件仍在審理中。(人名譯音)
完整報道,請翻閲2025年2月11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