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4月起加強執法防鼠患 對物業經理與業主問責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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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環境局4月1日起加強防範鼠患,對物業經理和業主進行有關問責。
當局將針對三類情況着手加強控制,即沒妥善處理垃圾或整理場地,為老鼠繁殖製造有利條件;垃圾桶和垃圾收集中心等有缺陷,使老鼠容易進入;場所出現老鼠窩。
環境局星期五(2月14日)發文告説,新措施是要強調物業經理對於防範鼠患扮演着重要角色。物業經理須主動採取有效的鼠患防控措施,包括改善整體的清潔水平,以杜絕老鼠繁衍。
物業經理及業主若沒妥善處理垃圾,或使環境有利於老鼠匿藏或繁殖,環境局可援引環境公共衞生法令(Environmental Public Health Act)和控制害蟲與殺蟲劑法令(Control of Vectors and Pesticides Act)展開執法。
初犯罰款最高2萬元 或監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根據控制害蟲與殺蟲劑法令,違例者若是初犯,可判罰款最高2萬元或監禁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若觸犯環境公共衞生條例,初犯可面對罰款最高1000元;被判刑後,若違例行為持續,每天可追加罰款不超過100元。
延伸閲讀
[用熱探測監控精準捕捉鼠蹤 環境局試行防治鼠患新方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4_16_676456)
[美世界熟食中心現鼠蹤 當局展開調查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2_02_736704)
環境局答覆《聯合早報》説,4月1日起才加強執法,是為了讓有關各方有足夠時間來審視目前採取的防鼠手段,並做出必要的改進。
環境局和新加坡食品局去年針對涉及鼠患的違例行為,展開了超過1000次執法行動,比前年的670次增多近一倍。執法行動的對象包括貿易場所的經營者、購物中心和飲食店面等。去年的執法行動,近半是針對業者沒妥善處理垃圾。
永續發展與環境部兼交通部高級政務次長馬炎慶在臉書發文強調,單靠執法不足以控制老鼠的數量。“業主、市鎮理事會和害蟲防治專業人員的共同努力也很重要。我們可以通過更妥當處理垃圾、保持環境清潔,以及儘快封堵老鼠洞的做法,一起創造更健康的環境。”
馬炎慶呼籲公眾也盡一分力,共同防止老鼠繁衍,包括把垃圾妥善裝袋並綁好、將廚餘密封,以及保持環境乾淨等。
環境局也呼籲食品處理人員用可蓋緊的容器把食物收藏好,放置點也應離地,避免讓老鼠容易觸及。
當局承諾會繼續多管齊下來防止鼠患,包括積極監測和鼓勵有關各方一同出力。這有助於當局做出適當決定,展開具針對性的干預行動,進而提升公共衞生工作的成效。
藉助科技監測老鼠行跡 後巷裝熱像儀測試效果佳
當局也藉助科技工具來監測老鼠的行跡,例如傳感器、紅外線攝像機、熱像儀(thermal cameras)及管道鏡(borescope)等。去年,當局在小印度巴弗羅路(Buffalo Road)和直落亞逸街的後巷測試了熱像儀,結果證實效能理想。當局過後對觸犯條例的業主展開13次執法。
近期不時有公眾通報發現鼠蹤。《聯合早報》本月初便報道武吉知馬路上段的美世界熟食中心有鼠患,天花板和公共區域出現大量老鼠糞便,當局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