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少婦致左腿截肢 巴士車長上訴得直減刑監至五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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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車長轉彎時撞倒33歲少婦導致她左腿截肢,被判坐牢七個月的巴士車長不滿定罪和刑罰上訴。高庭法官指巴士車長轉彎前曾多次檢查周遭,也有停車幫忙,認為原本判刑過重,如今減刑至五個月監禁。
這起車禍發生在2021年1月19日,被告陳培坤(63歲,譯音)從巴西立2通道右轉駛入巴西立1通道時,撞倒正在過馬路的33歲少婦,導致她重傷,左腿截肢。當時前方的交通燈雖然顯示綠色,但沒有綠色右轉箭頭。
作為巴士車長的被告,早前不承認一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控狀指他在交界處右轉時,沒留意路況而撞倒少婦。
國家法院法官早前判他罪名成立以及坐牢七個月和吊銷各級駕照五年,但被告對結果不滿上訴至高庭。
法官:案件關鍵在於被告是否做出司機該有的合理行為
星期一(2月17日)早上,高庭法官指出,被告在轉彎前並沒有停下或者放慢車速,她不認為這是對司機的完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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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同意被告雖然在右轉前已經多次檢查周遭,但被告違反交通規則駕駛。
法官指,案件關鍵在於被告是否做出司機該有的合理行為,因此被告若停下、放慢車速或是移動身子繞開盲點是否可避免車禍的説辭跟本案無關。無論如何,若被告曾停下檢查周遭情況,就不會被定罪。被告在住宅區駕駛重型車輛,應當更小心。
不過,法官指被告在右轉時曾多次檢查周圍情況,事後撞到人也立即停下,下車提供協助。雖然他違反交通規則,但法官認為罪責不該那麼高,刑罰過重,因此推翻原判,改判他入獄五個月。
代表律師之後也指,被告需要時間處理私事,要求延期服刑一週,獲得法官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