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公司機密收逾53萬元賄賂 前經理判監繳罰金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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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公司的經理九年內接受機械生產公司常務董事超過53萬元賄賂,作為幫助對方標得公司項目的利益。
為了掩蓋罪行,59歲的經理麥森宏和常務董事也互以對方妻子的名義成立公司,自己的妻兒則會到有關公司“上班”,透過常務董事支付給家人的薪資來獲取賄款。
麥森宏面對牴觸防止貪污法令和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共21項控狀,早前承認其中七項,餘項交由法官星期二(2月18日)下判時納入考量。
考慮到麥森宏的犯案時長和受賄金額等因素,法官判麥森宏坐牢25個月,及須繳付約53萬2061元的罰金。
涉案常務董事陳成龍(49歲)的案件,目前還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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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麥森宏事發時是電子封裝生產公司C-Pak的經理,職責包括協助公司向供應商購買機械。他會在評估這些供應商的報價單後,向公司推薦供應商。
2010年頭左右,麥森宏找上友人陳成龍,提議與對方合作成立生產公司Unique Automation(簡稱UA)。陳成龍當時是機械生產公司Unique Precision Engineering(簡稱UPE)的常務董事,因希望藉此讓UPE獲得更多C-Pak的項目,於是接受麥森宏的提議。
由於知道成立公司會存在利益衝突,麥森宏和陳成龍於是互以對方妻子名義成立UA,委任各自的妻子為公司董事,但麥森宏和陳成龍掌握公司的決策權。
在這項安排下,麥森宏會向陳成龍透露C-Pak購買機械的預算,讓UPE能開出合適的報價,以標得C-Pak的項目。陳成龍事後會將UPE的項目外包給UA,並在付款時額外付一筆“專業費”,而這筆費用實則是支付給麥森宏的賄款。
庭上透露,麥森宏的兩名兒子後來也成為UA的員工,但兩人無須真正為UA工作,仍可每月領取薪資。陳成龍則會通過支付麥森宏的妻兒薪資,來支付賄款給麥森宏。
從2013年3月至2021年11月,麥森宏通過這一支付方式,九年內共297次從陳成龍處,受賄約53萬2061元。
法庭文件顯示,麥森宏的妻子曾在2018年,懷疑她收取的款項屬犯罪所得,要求辭去UA董事職位。不過,麥森宏要求妻子不要過問,繼續擔任董事,他則繼續接收款項。
貪污調查局後來在2021年11月展開調查,凍結了麥森宏妻兒的銀行户頭,扣押當中約45萬4937元的賄款。(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