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防詐騙宣傳只是走過場?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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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次搭乘公共交通時,我在地鐵站偶遇一場小型警察路演。一位穿白衣的警員正在分發防詐騙的傳單。他給了一名路過的老太太,沒有多加解釋,即刻再分發給另一位路人,過程顯得倉促。老太太向其他警員瞭解傳單內容,卻被建議“回家請教孩子”。
我上前幫助這位老太太,發現傳單是推介一款名為Scamshield的手機應用,用於減少詐騙電話。但老太太既不識字,也不會用智能手機,家中可能沒有孩子可求助,因此顯得無所適從。這讓我不禁思考:有多少人像這位老太太一樣,根本不瞭解這些路演的宣傳內容?
這讓我聯想到目前警方在防詐騙宣傳上的實效性。據2024年上半年的罪案報告,實體罪案達到五年來的新高,而網絡罪案和詐騙案同比增長18%。其中,充值援交、投資詐騙和電子商務詐騙是最常見的類型。儘管年長者受害比率較低,但他們的經濟損失卻是最高的,這點尤其令人擔憂。
從現狀來看,警方的宣傳模式似乎未能有效遏制詐騙案的高發趨勢。與其説是為了切實幫助公眾,更像是為了完成內部的績效指標。發放傳單雖努力,但如果目標羣體無法理解內容或缺乏實際操作能力,這樣的宣傳無疑是徒勞的。
警方在設計防詐騙宣傳時,應該調整策略。針對不同年齡羣體,採用更直觀、易於接受的方式進行防詐騙宣傳。我認為,電視廣告、社交媒體平台或家訪等形式,比在繁忙的地鐵站分發傳單更有效。
此外,宣傳材料的文字和圖片應相輔相成,條理清晰、簡單易懂。這樣不僅可以更快速、更廣泛、更深入地傳遞信息,還能通過公眾的分享形成擴散效應,提高防詐騙意識,同時減少資源和人力的浪費。
防詐騙宣傳的目標應是讓公眾真正瞭解並掌握自我保護的方法,而不是僅僅滿足於數據上的“任務完成”。如果警方能從模式上調整策略,更注重宣傳的實效性,防詐騙工作應該會取得更好的成效,無辜民眾的經濟損失和心理創傷才能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