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公司董事轉移逾100萬元資金 串謀偽造文件逃税 | 聯合早報
zaobao
建築公司董事兼股東三年來秘密轉移100多萬元的公司資金,還串謀其他公司一同偽造文件以逃税。此案涉及的公司和人數眾多,主審法官展期下判。
被告陳本寬(譯音,68歲)星期一(2月17日)在國家法院面對欺詐、偽造文件等38項控狀,他承認其中15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發時,陳本寬在經營工人宿舍的D Wall,以及Civil Tech建築公司(CTPL)及其子公司CTM擔任董事兼股東。他也是DCM公司的董事兼股東,但DCM沒有實際業務。
2014年,CTPL是樟宜機場第五航廈項目的主要分包商,CTM則負責管理工地宿舍,並將管理工作分包給D Wall,因此D Wall每月向CTM開具發票,收取管理費。
與相識20年董事串謀 被告開假髮票賺取佣金
CTPL另一董事兼股東陳杭銘與被告相識20年,陳杭銘在2014年至2015年期間告訴被告,希望從CTPL提取資金供個人使用。他指示被告以D Wall名義開發票,CTPL付款後,被告再從D Wall提取現金給他。陳杭銘承諾給被告佣金,數額為每張發票金額的7%。
延伸閲讀
[涉30億洗錢案 公司前董事被控串謀偽造等15控狀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1_24_735218)
[偽造收據騙取消費税回扣 公司董事判監11年半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2_18_740081)
2015年底,陳杭銘指示被告,通過CTM進一步從CTPL提取更多資金,並建立一個作為非法資金儲備的“現金池”。於是被告提高D Wall開給CTM的發票金額。
為了逃税,被告與經營虧損的陳保明和吳德建合作,利用他們的公司進行“洗錢”操作。
當時,吳德建是Fine Build(FBEC)公司的董事。被告要求吳根據其指示向D Wall開假髮票,並以2%的金額作為報酬。
2015年,被告又聯繫亞洲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陳保明,要求他也開假髮票幫助提取資金。陳保明因欠被告公司債務,並未接受佣金,但仍同意協助。
被告分別指使吳德建和陳保明偽造了11張和14張發票,總金額約為100萬3524元,並從中獲利約6萬3030元。
2016年起,陳杭銘指示被告每月向玉置俊彥(Tamaki Toshihiko)支付5000元,總計11萬元。玉置是五洋建設的一名員工,擔任樟宜機場第五航廈項目的高級總監,負責監督CTPL和CTM的工作。
雖然陳杭銘沒有解釋理由,但被告知道這是行賄,用意是討好玉置。
另外,DCM公司於2015年6月成立,由被告和陳杭銘的情婦陳梅虹一同擔任董事。然而,公司從未開展任何業務,也未賺取合法收入。
儘管如此,陳杭銘希望他的情婦能領取薪水,於是指示被告通過D Wall將現金池中的資金轉至DCM。
被告為獲取資金 偽造發票定為“宿舍管理費”
為了獲取資金,被告偽造了DCM的發票,定為“宿舍管理費”。陳梅虹每月從中領取約1萬3800元, 被告則領取約5000元薪水。
被告一共為DCM偽造了13份總值為47萬5000元的發票,從中獲得的“薪水”約為6萬5000元。
被告律師在庭上求情時説,被告是為了幫助陳杭銘才犯罪,主張陳杭銘應承擔更重的罪責。另外,被告已經歸還了之前約6萬3000元的回扣,之後也可能會賠償約為6萬5000元的“薪水”。
法官指出,儘管被告最初是為了幫助朋友,但是他拉攏了陳保明和吳德建,因此難逃罪責。
案件展期至3月12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