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1.77億人民幣 中國工行原副行長張紅力被判死緩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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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商銀行原副行長張紅力受賄1.77億餘元(人民幣,下同,3300萬新元),一審被判死緩。
央視新聞報道,浙江省杭州市中級法院星期三(2月19日)一審公開宣判張紅力受賄一案,以受賄罪判處張紅力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追繳在案的張紅力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經審理查明,2011年至2022年,張紅力利用擔任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行長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職務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1.77億餘元。
杭州市中級法院認為,張紅力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張紅力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鑑於張紅力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大部分已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公開信息顯示,今年60歲的張紅力是黑龍江哈爾濱人。加入工商銀行前,他長期任職於外資機構。曾在惠普、施羅德、高盛工作,並在2001年加入德意志銀行,曾任該行環球銀行業務亞太區總裁、中國區董事長。
延伸閲讀
中國工商銀行原副行長張紅力被查

2010年4月,張紅力作為首位來自外資金融機構的高管,出任中國工商銀行副行長。2018年7月,張紅力稱因家庭原因,向工商銀行董事會提交辭呈;過後加入私募股權公司厚朴投資,成為聯席董事長。他曾參與厚朴對海航集團的投資。
張紅力2023年11月被官方通報落馬,去年8月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