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交出電話卡給不法分子 三男落網將面控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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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交出電話卡讓不法分子進行詐騙和非法借貸,三名男子被捕,星期四(2月20日)將控上法庭。
警察部隊星期三(19日)發文告説,介於29歲至33歲的三名男子,被指提供10至30張欺詐註冊的後付費電話卡(postpaid SIM cards)給不法分子,以換取現金或網絡賭博積分。這些電話卡後來被不法分子用來詐騙和非法借貸。
警方指出,其中的33歲男子還涉嫌交出Singpass資料,任由非法借貸團伙註冊更多電話線來打廣告。
三人星期四將在雜項(公共秩序和滋擾)法令下被控。33歲男子另外面對19項牴觸放貸人法令的罪名,指他協助非法借貸生意。
根據雜項(公共秩序和滋擾)法令,向他人提供欺詐註冊的電話卡協助犯罪,並從中獲利,一旦罪成,可面對罰款最高1萬元,或坐牢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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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放貸人法令,協助非法放貸一旦罪成,初犯可面對坐牢最長四年,罰款3萬元至30萬元,以及鞭打最多六下。
國會2024年4月2日三讀通過《執法與其他事務法案》。這項新法令今年1月1日生效,三種濫用本地電話卡的行為都構成刑事罪,即隨意把個人資料交給陌生人註冊電話卡,或售賣註冊在自己或別人名下的電話卡;在沒正當理由下接收、供應或擁有他人的電話卡;以商家的身份協助他人非法註冊電話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