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事務局前局長格林奈過世 終年80歲 | 聯合早報
zaobao
曾任檢察官和商業事務局局長的格林奈(Glenn Knight)星期三(2月19日)在從澳大利亞悉尼飛回新加坡的航班上過世,終年80歲。
新加坡警察部隊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説,警方於星期三凌晨零時40分左右接到通報,指一名搭乘酷航TR21的乘客在飛機上去世。
航班在凌晨約3時降落,警察隨即登機,發現一名80歲男子坐在座位上毫無反應,經在場醫生確認死亡。初步調查排除他殺可能,相關調查仍在進行中。
格林奈於1971年加入法律服務,1973年7月成為執業律師。1984年,他應財政部指示創立商業事務局並擔任局長。
然而,1991年他因貪污調查局的調查和提控被令離職。
同年,格林奈承認企圖欺騙和用假證件誤導財政部批准汽車貸款,觸犯防止貪污法令後,判坐牢一個月。隔年3月,經過上訴,刑期減至一天,罰款1萬元。
1994年8月,格林奈被最高法院三司特別庭除名。1998年9月,他被裁定失信和挪用商業事務局2720元公款,被判坐牢一天,並罰款1萬元。
因貪污和失信罪,格林奈曾賣掉豪宅應對官司,經濟一度陷入困境。
2007年5月,格林奈在被除名12年後,申請恢復執業律師資格,獲得三司特別庭批准。
以“白領騙案剋星”和“除魔鎮邪”形象聞名
格林奈已婚,沒有子女,妻子數年前過世。在總檢察署任職時,他以“白領騙案剋星”和“除魔鎮邪”的形象聞名,曾擔任多起重大案件的主控官,包括1981年大巴窯殺童案和1985年引起新馬政壇與股市震盪的“新泛電事件”。
佩雷拉律師事務所(Edmond Pereira Law Corporation)創辦人佩雷拉説,格林奈是到澳大利亞探親。
他回憶,在總檢察署共事時,格林奈行事細緻敏鋭,“事無鉅細,毫不遺漏”。
對於格林奈後期的遭遇,佩雷拉感慨,他因刑事罪被判入獄和罰款,聲譽盡毀的打擊“讓他徹底崩潰”。
里奧弗蘭度(Leo Fernando)律師事務所的彼得弗蘭度(Peter Fernando)律師説,他父親里奧弗蘭度於2007年曾幫忙寫推薦信,支持格林奈恢復執業律師資格。
“父親跟他交手時,他幾次親自打電話給我父親,説不必準備案件了,因為控方決定撤銷罪狀。
“他是好人、公正的檢控官,但事業巔峯時遭遇的變故,奪去他人生中的很大部分,讓他的生活變得異常艱難。”
新加坡人民黨前主席喬立盟(Jose Raymond)在臉書貼文,對失去一名朋友和法律盟友表示悲痛。
喬立盟在2020年全國大選中代表人民黨競逐波東巴西區時,格林奈是他選舉文件的宣誓見證人。
他形容格林奈是新加坡頂尖律師之一,總是在需要時挺身而出,為有法律需求的朋友提供幫助。
格林奈靈堂設在新加坡殯儀館,星期天(23日)上午10時40分出殯,11時40分在萬禮火化場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