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桌酒客爭執 四打一致重傷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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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水果商到酒吧狂歡,不滿附近酒客打翻酒,還多看他們幾眼,動手鎖喉再把對方拖出酒吧外拳打腳踢,導致他眼窩和肋骨骨折。
這起傷人案發生在2023年1月19日凌晨2時許。被告黃成天(52歲)、葉傑慶(32歲)、蕭偉良(37歲),以及吳玉英(25歲)到芽籠路的酒吧暢飲期間,跟附近桌的酒客起爭執,四人在酒吧外輪番出手毆打一人至重傷。
根據判詞,四人是同公司的水果商,經常光顧芽籠的酒吧,早前各承認一項蓄意重傷他人的控狀。
案發前,黃成天提議下班後到酒吧喝酒,四人與同事在酒吧喝酒跳舞,附近則有另一桌人在喝酒,雙方都有些醉。
凌晨約2時,附近桌的一名男酒客忽然跌倒,撞向被告們的桌子,導致一些啤酒杯打翻,事後這名男酒客被本案受害者和同事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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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蕭偉良注意到受害者盯着他,就問對方:“看什麼看。”正在跳舞的葉傑慶則轉身對受害者鎖喉。
蕭偉良和黃成天捉住受害者,雙方在酒吧內扭打,其他人試圖拉開他們但不成功。
葉傑慶把受害者拉出酒吧,其他三名被告也跟着出去,五人在酒吧外發生口角。
葉傑慶毆打受害者的頭部,黃成天也加入,對受害者拳打腳踢。
兩人追着受害者到路上,受害者跌倒在地,四名被告對他拳打腳踢,其他同事見狀上前阻止,事後四人都離開現場。
受害者被送往陳篤生醫院治療。他蒙受多處淤青、左邊三處肋骨骨折、右眼窩骨折等傷勢,共支付近900元的醫藥費。(人名譯音)
完整報道,請翻閲2025年2月20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