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詐騙款換加密貨幣 53歲男子將被控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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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提供銀行户頭接收贓款,協助騙子將贓款轉為加密貨幣,一名53歲男子星期五(2月21日)將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四(20日)發文告説,根據初步調查,涉案男子被指提供數個由自己掌控的銀行户頭,給一名網絡上認識的不明人士。這些銀行户頭後來被用於接收七名詐騙受害者的錢財。
2021年9月至10月間,男子涉嫌將超過5萬9000元的犯罪所得,轉換成等值加密貨幣泰達幣(USDT),再匯入由上述不明人士指定的電子錢包。
男子也被指在沒有獲得當局執照的情況下,經營數碼付款代幣服務。他涉嫌通過各銀行户頭接收七筆超過4萬4000元的匯款,再換成等值加密貨幣比特幣(BTC)存入電子錢包中。
他星期五將被控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和付款服務法令下的詐騙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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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第47節條文,明知是資產是犯罪所得,仍把資產轉換、轉移或移出司法管轄區,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10年,或罰款最高50萬元,或兩者兼施。
根據付款服務法令,無執照提供任何形式的匯款服務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三年,或罰款最高12萬5000元,或兩者兼施。
警方強調,當局將嚴厲打擊清洗犯罪所得的行為,對違法者嚴懲不貸。公眾應拒絕為他人接收或轉移錢財的要求,以免捲入犯罪活動,淪為不法分子的同夥被追責。
公眾可瀏覽www.scamshield.gov.sg或撥打反詐騙熱線1799,瞭解更多防範騙案信息。公眾也可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上網www.police.gov.sg/i-witness向警方提供詐騙線索,所有資料將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