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攤主親臨經營攤位被炮轟 環境局:防止攤位轉租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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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販攤位為國人提供了經營小本生意的機會,國家環境局因此規定攤販必須親自經營攤位,防止攤位轉租,避免推高租金和食品價格,從而保障新加坡人的利益。
義順公園小販中心的馬來椰漿飯攤Nasi Lemak Ayam Taliwang註冊在一名馬來婦女名下。她的丈夫諾曼星期二(2月18日)在臉書貼文,對環境局要求攤販必須親自出現在攤位的規定表示不滿。
諾曼稱,環境局向他懷孕40周的妻子發出警告,指她未親自出現在攤位上,等於違反租約,於是他“逼着孕妻親自到攤位站着”。
“根據租約,攤主必須親自管理攤位,這是合理的。然而,現在他們説,這意味攤主得自己出現在攤位裏。即使我們通過腦力、系統和軟件來管理攤位,而不是單靠體力,也被視為違反協議。”
諾曼説,自2017年起他們就經營攤位,最初四年幾乎每天工作12到18小時,如今他們變得更有效率,讓員工負責體力活,而夫婦倆專注於管理、研發和軟件操作,可是當局卻要求他們得親自到場照顧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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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主可委任聯合經營者或代表人代為經營
環境局發言人受詢時表示理解攤主在平衡個人處境與商業運營之間的挑戰。一些攤主可能出於某些原因,無法親自經營攤位一段時間,這期間攤主可委任聯合經營者或代表人代為經營。若攤位需暫時關閉,當局也會提供支持,包括租金回扣等幫助。
發言人指出,這個政策適用於環境局及其委任運營商管理的小販中心攤位。
據經營義順公園小販中心的Timbre+ Hawkers觀察,諾曼的太太未親自經營攤位,並與她聯繫,探討是否委任聯合經營者或攤位代表。
不過,諾曼太太拒絕了這個提議。儘管如此,運營商仍願意提供這些選項給她。
Timbre+ Hawkers星期四(20日)也通過臉書發文,表示已多次與諾曼太太聯繫,探討解決方案,並反覆提出要求和提醒,但女攤主仍未作出任何委任或提名。
“我們的首要任務是支持蓬勃發展的小販文化,同時確保遵守現有政策,不希望干擾攤主的生意。我們鼓勵開放溝通,並籲請任何有顧慮的攤主與我們聯繫,以便共同探索可行的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