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家電詐集團23人受審 涉案100億元人民幣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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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訊)浙江省温州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審理緬北電詐家族明家集團共23名被告,他們被控涉及詐騙、殺人等11項罪,涉賭詐資金100億餘元人民幣(18億4300萬新元),共造成14名中國公民死亡。
據中國央視報道,明家犯罪集團主案一審自上星期五(2月14日)開始,持續了六天,法庭最後宣佈擇期宣判。
23名被告包括明國平、明珍珍、畢會軍、明菊蘭、巫鴻明等家族電詐集團成員,他們涉及的罪名包括詐騙、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開設賭場、組織賣淫、販賣毒品、偷越國境、組織他人偷越國境、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等。
檢方指控,2015年以來,明家犯罪集團利用明家家族在緬甸果敢地區的影響力,發展並依靠明家家族掌控的武裝力量,在果敢老街市及石園子、清水河等地設立多個電詐“產業園區”。
檢方指出,2023年10月20日,明家犯罪集團為防止涉詐人員被移交中國,還提供武裝押運和看管,夥同金主轉移藏匿涉詐人員,以武力壓制、開槍射擊的方式阻止涉詐人員逃跑,導致多人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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