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曾被問責 雲南高官楊洪波主動投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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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政府參事楊洪波星期五(2月21日)被通報主動投案,意味着他因昆明晉寧長腰山過度開發問題被問責三年後在任上落馬。
中共雲南省紀委監委星期五發布楊洪波主動投案的消息,指他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63歲的楊洪波來自雲南劍川,30多年的仕途從未離開過雲南,曾任中共臨滄市委書記、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書記等職。
2015年10月,楊洪波獲任省發改委主任,直至2021年7月卸任。其間,即2018年2月,他兼任省政府副秘書長。
2021年6月,楊洪波獲聘省政府參事,同年8月被免去省政府副秘書長一職。
延伸閲讀
兩次違紀受處分後仍不悔改 昆明原市長王喜良被開除中共黨籍 2022年2月,因“昆明晉寧長腰山過度開發嚴重影響滇池生態系統完整性”問題,楊洪波被誡勉問責。
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2年2月18日發佈通報雲南省紀委省監委追責問責情況,事關“古滇名城”長腰山片區及滇池南灣未來城五漁邨項目違規違建問題。
中紀委指出,2021年5月6日,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曝光“雲南昆明晉寧長腰山過度開發嚴重影響滇池生態系統完整性”。根據雲南省委統一安排部署,雲南省紀委省監委對“古滇名城”長腰山片區以及滇池南灣未來城五漁邨項目違規違建問題以事立案、直查直辦,深挖細查違規違建背後的責任、作風、腐敗等問題。
經查,省級相關部門、昆明市、晉寧區黨委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部分領導幹部存在五項突出問題:第一,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浮於表面,踐行“兩個維護”不堅決不徹底;第二,對中央環保督察指出的問題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虛假整改、應付整改;第三,政績觀扭曲,與民爭湖、與民爭利,公眾利益讓步於私人利益;第四,法治意識、規矩意識淡薄,想方設法為項目建設鋪路搭橋;第五,權力觀不正,責任意識不強,濫用職權、失職瀆職。
中紀委指出,經省委批准,決定對“古滇名城”長腰山片區及滇池南灣未來城五漁邨項目違規違建問題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其中,給予時任省發展改革委主任、現任省政府參事楊洪波等八人誡勉問責。
楊洪波擔任省發改委主任後,原主任王喜良出任昆明市市長,2021年降為二級調研員,去年4月被查,本月被開除中共黨籍。中紀委2月18日通報指王喜良兩次違紀受處分後仍不悔改,對抗組織審查。王喜良還被指嚴重違反中共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且在2012年中共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據澎湃新聞報道,雲南衞視今年1月14日晚播出電視專題片《縱深推進》第二集《縱深推進反腐敗鬥爭》,其中剖析了王喜良的案件。專題片介紹,王喜良通過原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許雷介紹,攀附上已經落馬的雲南省委原書記秦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