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檢將楊智淵和富察案列重大危安案件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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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最高檢察院副檢察長苗生明星期三説,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嚴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並稱依法辦理楊某淵分裂國家案、李某賀煽動分裂國家案等重大危安案件。台媒報道,楊某淵和李某賀分別是台灣民族黨副主席楊智淵和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
據中國網消息,最高檢星期三(2月26日)舉行“深入推進更高水平平安中國建設”新聞發佈會。苗生明説,去年全國檢察機關全面準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完善刑事指控體系,切實把防風險、保安全、護穩定融入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建設。
苗生明稱,去年全國檢察機關嚴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依法嚴懲故意殺人、搶劫、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依法從重從嚴從快懲治“一殺多人”特別是報復社會的重大惡性犯罪、極端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其中,最高檢指導地方檢察機關依法辦理楊某淵分裂國家案、李某賀煽動分裂國家案等重大危安案件,堅決捍衞國家政權安全、制度安全、意識形態安全;對廣東珠海樊某秋駕車撞人案、江蘇無錫徐某金持刀行兇案等重大惡性案件第一時間掛牌督辦、派員指導,對二犯已依法執行死刑,及時有力震懾犯罪,安定人心。
苗生明提到的楊某淵和李某賀,即為楊智淵和李延賀。
據台灣《太報》報道,楊智淵於2022年8月被大陸以策劃實施“台獨”分裂活動為由刑拘,去年9月被依分裂國家罪判刑九年。李延賀出生於大陸,定居台灣,領有台灣居留證,他於2023年3月在上海被捕,被指涉嫌煽動分裂國家。
據最高檢官網消息,苗生明也在新聞辦發佈會上説,檢察機關依法從嚴懲處敵對勢力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嚴懲各類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與中國最高法院、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等聯合發佈指導意見,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有關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