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85%上市公司缺乏保密吹哨人身份具體程序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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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研究發現,本地上市公司在舉報機制方面存在諸多不足,雖然高達85.1%的上市公司承諾保密吹哨人的身份,但並未明確説明相關的具體程序。同時,大部份公司也未詳細説明在調查過程中如何保護吹哨人。
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投資者保護研究所(Centre for Investor Protection,簡稱CIP)星期四(2月27日)發表了一份相關研究。內容針對536家在新加坡交易所第一上市的公司,研究團隊分析了它們發佈的2023財年和2024財年年報及可持續發展報告,以及公司的網站。
每一項與吹哨人有關的政策,都根據新交所的上市要求和最佳實踐作為評分標準。結果顯示,滿分40分,平均得分是20.6。僅54.7%上市公司獲得20分或以上的成績,少於10%得超過30分。
研究指出,雖然所有上市公司都制定了吹哨人政策,但在遵守新交所的具體要求方面,仍存在重大差距。例如23.7%沒有披露是否擁有獨立職能,調查吹哨人的舉報。13.1%沒有辦法確認公司內部是否擁有相關職能,6%雖披露有指定團隊,但沒有説明團隊的職能或職位。
關於保密方面,85.1%的上市公司承諾保密吹哨人的身份,卻沒有説明具體程序。研究更發現,大部份上市公司沒有詳細説明在調查期間,會給予吹哨人什麼樣的協助,僅0.7%説明了具體措施。另外,只有19.8%披露,如果吹哨人遭遇傷害或騷擾,公司會採取什麼行動。
儘管69%指審計委員會負責監督舉報機制,公司也沒有披露實際如何監督。
研究還發現了其他方面的不足。46.3%在網站上公開舉報政策,但只有35.4%將政策擴大至環境、社會和治理(ESG)問題,這包括與健康、安全和侵犯人權有關的違規行為。
所有公司的政策都允許員工舉報不當行為,只有9.7%允許公眾舉報。研究指出,不是隻有員工會發現公司的不當行為。
研究也發現,舉報機制的透明度不足,80%的上市公司沒有披露他們是否向吹哨人確認接到舉報,這可能會讓吹哨人覺得被忽視。
在處理員工投訴方面,42%確認所有投訴都得到評估,28%調查了所有投訴,另外31%調查了一部分投訴。
29.3%公司沒有披露接獲多少投訴,66.2%則表示沒有接到任何投訴。研究認為,沒有投訴可能反映員工不信任公司的政策,而不是因為沒有不當行為。
學者:舉報政策若夠完善 許多企業醜聞可避免
投資者保護研究所所長麥潤田教授説:“如果公司制定了全面和嚴格的舉報政策,促進員工之間的信任,那麼許多企業醜聞本來是可以避免的。我們的研究顯示,許多舉報政策不夠完善,不可能為有效舉報建立必要的信任。”
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會計系副教授司徒淑貞指出,吹哨人是那些真正關心公司長遠利益,勇敢揭露問題的人。
也是投資者保護研究所成員的司徒淑貞説:“吹哨人挺身而出之前,就會先仔細評估舉報政策是否有效,以及領導層是否言行一致,在保護吹哨人的同時,以高度保密的方式處理問題。吹哨人若察覺到任何不利,就會放棄舉報,企業也錯失了糾錯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