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納吉無罪釋放 多個馬國組織促檢方提新控狀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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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53個非政府組織和上千人發表聯署聲明,敦促總檢察長對前首相的失信案提出新的指控,避免納吉最終獲判無罪釋放。
《東方日報》報道,聯署的非政府組織代表星期四(2月27日)召開記者會發表有關聲明指出,納吉去年11月27日獲吉隆坡高庭裁定,在國際石油投資公司(IPIC)失信案件中被指失信逾66億令吉(約20億新元)的罪名無事省釋。
無事省釋不等於無罪,檢方仍保留提控權。然而,若長時間未提新指控,被告可向法院申請無罪釋放,完全免於法律責任。
聯署的非政府組織説:“總檢察署拖延提控已成為某些VIP被告最終獲無罪釋放的既定模式。”
聲明強調,納吉的國際石油投資公司失信案中,總檢察署未能提交《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條文規定的文件,而這些文件被財政部列為官方機密,因此呼籲首相兼財政部長安華解密相關文件,以確保檢方能夠順利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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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最終因總檢察署遲遲未提新指控,或財政部拒絕解密文件,導致納吉在IPIC失信案中獲無罪釋放,那麼作為首相兼財政部長的安華,必須對此承擔政治責任。”
這份聯署聲明由大馬穩定與問責行動(Projek SAMA)、淨選盟(BERSIH)、民主與經濟事務研究所(IDEAS Malaysia)、大馬人民倡導聯盟(HARAM)及社運人士法米·惹扎共同發起,並獲得53個組織及1106名個人的聯署支持,聯署仍持續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