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詐騙受害者補償基金難設立 資金追蹤與濫用風險成難題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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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詐騙受害者設立補償基金在執行上挑戰重重,因為詐騙資金往往與其他犯罪所得混雜,難準確區分和分配,基金也可能被詐騙分子濫用,反而助長詐騙活動。
內政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政務部長孫雪玲,星期五(2月28日)在國會回答工人黨阿裕尼集選區議員嚴燕松的提問時,作出以上解釋。
嚴燕松詢問,政府會否考慮為詐騙受害者,設立補償基金。
孫雪玲説,追回的涉案金額,可能與其他非詐騙活動所得混在一起,因此在實際操作上,要分配和追蹤哪些款項應歸還受害者,哪些該由國家充公,存在難度。
“在反詐騙中心追回的款項中,我們無法通過調查,準確判斷所有金額是否都與詐騙有關,許多犯罪團伙除了詐騙,還涉及其他非法活動,如非法借貸等。因此,追回的款項,不只包括詐騙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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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詐騙分子也可能利用加密貨幣等手段處理非法所得,使資金流動變得更復雜,並增加追蹤難度。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二(25日)公佈2024年全年詐騙和網絡犯罪數據。詐騙總損失金額在前年下降後,去年的損失金額激增70.6%,從6億5180萬元,增至11億1240萬元,寫下歷史新高。
然而,當局僅追回1億8200萬元,佔詐騙總損失額的一小部分。
孫雪玲指出,由於追回金額遠低於受害者的損失,若設立補償基金,“索賠的人將遠多於追回的資金”。
她還補充説,如果詐騙分子得知有這類基金,可能設法鑽漏洞,以其他手法騙取基金的資金,“拿回”部分詐騙所得。
“政府正在考慮各種提案,以找出把追回的詐騙所得歸還受害者的最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