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蘭妮:組屋地段公平市價並非折扣 土地售出所得有助維持儲備金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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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屋發展局為國有土地支付公平的市價,有助於維持我國的儲備金。
總理公署部長兼財政部及國家發展部第二部長英蘭妮星期五(2月28日)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財政部的開支預算,回答國會反對黨領袖、工人黨阿裕尼集選區議員畢丹星提問時指出這點。
英蘭妮説,組屋公平市場價值由估值委員會根據既定的估值原則確定,這和其他專業估值沒有區別。
通常的做法是參考可比交易。私宅交易不適合作為參考,因為組屋有各種限制,例如更嚴格的條件。因此,對於組屋用地,估值會考慮相關的轉售單位交易和特定地段的屬性。
因此,組屋地段的公平市場價值,通常低於出售給私人發展商的公平市場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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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蘭妮説:“這不是折扣。這是用於公共住房土地的公平市場價值,不能混淆這兩個概念。”
英蘭妮指出,為組屋地段支付公平市價的做法,有助於維持我國的儲備金,造福所有新加坡人。土地售出所得進入我國儲備金,政府通過以公平市價出售土地、包括組屋地段,確保儲備金價值獲得保障。政府再通過投資儲備金賺取回報,投資收益的50%通過國家儲備淨投資回報貢獻(NIRC)用於預算案。
組屋定價基於可負擔程度
英蘭妮強調,土地成本不應和組屋價格混為一談,組屋定價是基於可負擔程度,而不是成本。
她説,建屋局首先確定組屋的市場價值,考慮到當時的市場條件、附近可比轉售組屋的價格以及單位的個別屬性,然後提供補貼,確保不同收入水平的新加坡人都能負擔得起預購組屋單位。
畢丹星問,政府為何不公佈組屋地段價格的信息,他以政府公佈的私宅土地增值費(land betterment charge)為例比較。
英蘭妮回答説,這個比較是個誤解。土地所有者對土地進行改造,為土地增值所支付的税款是土地增值費。任何土地所有者都可提出改造要求,例如提高土地使用強度,但須獲得市區重建局或新加坡土地管理局的批准。
每年有幾百宗土地增值費交易,為了便於税收管理,政府公佈費用表,而不是對每筆交易進行單獨估價。
組屋地段的估值的方法則是首席估值師針對具體地點進行現場估價,這個估值只向請求方公佈,而不公開。這是因為只有一個買家——建屋局,因此估值只提供給建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