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機構海陸空關卡執法 逾萬名旅客受查 59人被罰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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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機構在我國海陸空關卡展開執法行動,共有59人因未申報攜帶超額現金、未申報及繳納商品關税和消費税,或持電子煙而受罰。
新加坡警察部隊、移民與關卡局、新加坡關税局和衞生科學局星期六(3月1日)發聯合文告説,當局2月19日至25日在海陸空關卡展開跨機構執法行動,共檢查約1萬1100名旅客,以及超過1萬6000件行李和手提包。
其中,有五名旅客未向警方申報下,攜帶超過2萬新元(或等值貨幣)的現金出入境被攔下。
2月21日、24日和25日,52歲外籍男旅客、44歲外籍男旅客和63歲外籍女旅客,分別被當局發現未申報攜帶超過2萬3000新元、4萬2000新元和9萬3000新元的各類貨幣入境。
2月22日,37歲外籍男旅客被發現未申報攜帶5萬新元離開新加坡,另一名48歲外籍男旅客則被查出未申報攜帶3萬4000新元的各類貨幣入境。
延伸閲讀
[海陸空關卡嚴查入境者 我國加強取締電子煙
](https://www.bdggg.com/2023/zaobao/news_2023_12_20_653322)
[新加坡海陸空關卡聯合執法 188名旅客被發現企圖逃税過關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05_05_680359)
以上五人中,一人接獲警告,其餘四人則接到共2萬1000元的銷案罰款。
警方指出,我國的跨境現金申報制度(Cross-Border Cash Reporting Regime)是為了遏制洗錢、反恐融資和其他犯罪活動。任何旅客若要攜帶總值超過2萬新元(或等值貨幣)現金,或不記名票據(CBNI)出入境,須如實申報以免觸法。旅客可在出入境前72小時通過MyICA應用,或到移民局網站上進行申報。
根據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任何人不得在沒有或未準確申報下,攜帶超過2萬元出入境,一旦罪成可面對罰款最高5萬元,或坐牢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涉案現金也可能被充公。
在為期一週的執法行動中,另有53人被發現攜帶物品而未申報及繳税。這包括煙草產品、超過免税限額的酒品、超過進口消費税減免的紀念品、禮品和食品等。關税局在執法行動查獲的漏税額共1285元,為此開出2萬1455元的銷案罰款。
關税局列舉其中三起案件:一名45歲男旅客攜帶24包漏税煙;一名19歲女旅客未申報攜帶六個玩具,超過進口消費税減免額;一名57歲男旅客則攜帶4公升酒入境,超過免税限額。他們都被開出銷案罰款。
根據關税法令,逃税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相當於逃税額20倍的罰款,或坐牢最長兩年。關税局建議旅客在抵境三天前,通過Customs@SG網絡應用填寫申報資料。
一名29歲外籍男旅客持電子煙,被衞生科學局開罰。(新加坡警察部隊提供)
2月24日,一名29歲外籍男旅客持電子煙,被衞生科學局捉到並開出罰款。
根據煙草(廣告與銷售控制)法令,進口、分銷、銷售或提供銷售電子煙都屬違法行為,初犯者可面對罰款最高1萬元,或坐牢最長六個月,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則可面對罰款最高2萬元,或坐牢最長一年,或兩者兼施。所有違禁品都會被扣押和充公。
移民局説,將與其他機構繼續在我國邊境展開安全執法行動,以偵查和阻止企圖走私的行為,確保新加坡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