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付3萬多元給本地男子假結婚 兩人各判監六個月八週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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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籍夜店女經理為留在本地工作,向缺錢的侍應生提議假結婚,兩年多內支付對方3萬3500元,期間還把侍應生名字加入租房合約製造同居假象,兩人都被判入獄。
這對假夫妻是越南籍的陳氏美良(30歲)和本地男子鄧昭和(25歲),各面對六項和五項牴觸移民法令的控狀。
兩人星期一(3月3日)在國家法院承認其中兩項,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判他們坐牢六個月八週。除了監禁,鄧昭和也被判罰款1萬2000元,由於他無力繳付罰款,須額外坐牢六週替代。
根據案情,陳氏美良案發時持S準證,在惹蘭蘇丹的一家夜店擔任公關經理,鄧昭和則是夜店的侍應生。
陳氏美良發現鄧昭和因欠債需要用錢,而她為了留在本地繼續工作,在2021年向後者提議在她的準證到期後假結婚。她承諾假結婚後支付一筆8000元給鄧昭和,而後者則需要幫她申請長期探訪證。每次順利獲取準證,她會每月支付1500元給鄧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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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賺快錢,鄧昭和同意這項安排,在2021年9月開始籌備結婚事宜,包括安排婚姻註冊官和證婚人。2022年1月16日,兩人在陳氏美良位於美芝路的公寓單位結婚,他們婚後並未同居。
陳氏美良過後如約支付報酬,還在公寓單位的租約上加入鄧昭和的名字,並指示後者更換地址,以製造同居的假象。
2022年1月19日至2024年3月12日期間,陳氏美良共六次順利獲取短期探訪證和長期探訪證。期間,鄧昭和在替她申請探訪證時提交虛假申報,從這段“婚姻”裏獲得共3萬3500元的報酬。
兩人在2024年11月被捕。
陳氏美良求情時説,她是家中的經濟支柱,12歲的兒子如今由年邁的父母照看,希望能夠早日出獄回國照顧家庭。鄧昭和則説,他已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懇請法官輕判。(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