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性侵未成年少女 前電視藝人有意認罪 | 聯合早報
zaobao
涉嫌多次性侵未滿16歲少女,事後還指示少女哭求母親不要提控他,前電視藝人有意認罪。
根據早前報道,少女被性侵的地點包括前電視藝人的住家、豪華酒店和醫院。
這起涉及前電視藝人的案件星期二(3月4日)早上在國家法院審理後,新加坡法庭網站的刑事案件入稟和管理系統(ICMS)更新資料,顯示案件展期至5月5日過堂,被告到時將認罪。
這名前電視藝人被控六項性侵未成年少女,一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
為了保護受害少女,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少女身份的資料,其中包括前電視藝人的姓名,及他的住家地址等。
延伸閲讀
[本地首例婚內強姦罪 外籍男子判監14年打鞭12下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3_05_743531)
[涉性侵未成年少女 前男電視藝人被控
](https://www.bdggg.com/2025/zaobao/news_2025_01_25_735457)
被告至少六次與少女發生關係
根據控狀,被告涉嫌於2024年6月間,至少六次與一名15歲少女發生關係,地點包括濱海灣金沙酒店、伊麗莎白諾維娜醫院,及他的住家。
被告被指在2024年8月,指示少女在她的母親面前哭泣,告訴母親她不希望被告坐牢和被提控,有意妨礙司法公正。
被告也被指於2024年9月間,多次騷擾這名少女,包括同一天撥打18通電話給少女,也曾發送短信給對方,及登入少女在全民K歌平台上的虛擬房間。
被告與少女事發時是情侶關係。被告目前以2萬元保釋外出。
性侵未滿16歲少女若罪成,違例者可被判坐牢最長10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妨礙司法公正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七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牴觸防止騷擾法令若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一年,或罰款最高5000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