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刊文稱法庭低調處理721案白衣人行為 鄧炳強批偏駁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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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香港媒體刊文稱法院在“721案”判決中低調處理“白衣人”的非法行為,香港保安局長鄧炳強批相關文章偏駁,動搖市民對法庭的信心。
721案指的是2019年7月21日反修例運動期間,香港元朗港鐵站出現一批“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香港法庭2月27日判處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七名“非白衣人”涉暴動罪成立,監禁25個月至37個月不等。
對此,香港《明報》星期三(3月5日)刊登港大法律學院客席教授陳文敏題為《評林卓廷7.21案︰上集還是中場?》的文章,質疑法庭上述判決。
文章稱,不少人認為721事件是一批“白衣人”在元朗港鐵站無差別向市民襲擊,林卓廷到元朗試圖緩和衝突,最後也被打傷。然而,法院對721事件作出另一種詮釋。
文章提出一系列問題:“車站閘內非白衣人的聚集是被迫滯留還是蓄意聚集?是有共同目的作出暴力騷亂,還是隻是擔心一己人身安全而作出的反應?”
延伸閲讀
港元朗721案前立會議員林卓廷監禁37個月 文章質疑“法院低調處理白衣人有組織、有武器的非法行為,而只針對閘內人士的行為”。
對此,鄧炳強星期三去信《明報》,指香港特區政府絕不認同上述文章説法,譴責文章“罔顧事實、誤導讀者,令人以為法庭裁決不公”。
鄧炳強稱,林卓廷案的重點關乎另一批在付費區內人士的行為。閉路電視及公開視頻顯示一些在閘內人士擲水瓶及用雨傘去襲擊付費區外的白衣人。
他説:“在法理上,明顯地除了由白衣人引發的暴動外,另一場由閘內人士引發的暴動在元朗站發生,而七名被告都是在付費區內參與集結的一員,無論他們用任何辯解或藉口,都是他們在付費區內集結在先,而那非法集結其後演變為暴動。”
涉及721事件的另一團體中,有12名“白衣人”在2021年被判暴動罪成,監禁三年六個月至七年,另有一人罪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