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完成公眾諮詢 逾九成支持設立網絡危害應對機構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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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擬定中的應對網絡危害措施完成公眾諮詢,超過九成參與諮詢的國人強力支持設立專門機構應對網絡危害問題,但也有業界夥伴對網絡危害的界定和程序的公平性表示關注。
未來數月向國會提呈法案
律政部和數碼發展及新聞部去年11月至12月展開公眾諮詢,就擬定中的三項網絡危害受害人援助措施尋求反饋,並在星期四(3月6日)公佈諮詢結果報告。政府將在接下來幾個月內向國會提呈相關法案。
三項擬定中的措施包括,設立全新機構,專門為網絡危害受害人提供及時援助;把網絡侵權行為列入法令,讓遭受特定網絡危害的人,能以此為依據起訴加害者;以及通過加強用户的信息披露來強化問責。
政府也與業界夥伴、學者等領域代表進行了閉門交流,並收到超過100個來自各方的反饋。
超過九成的受訪者強力支持設立專門機構應對網絡危害,他們認為這會釋放出必須負責任使用網絡的積極信號,並表明政府嚴正看待網絡危害。業界夥伴呼籲擬定中的機構,在應對投訴時應採取平衡的處理方式,包括有明確界定、公平程序,並且提供透明的上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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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機構調查網絡危害 有權指示屏蔽內容下架應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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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立法保護網絡受害者 監管機構可公開加害者身份
](https://www.bdggg.com/2024/zaobao/news_2024_11_23_722118)
接下來將在法律中闡明網絡危害定義
律政部和數碼部在報告中説,接下來將在法律中闡明網絡危害的定義,也計劃制定規則,讓投訴人和直接受影響的相關方能就新機構作出的指示,向獨立委員會上訴。擬定中的新機構也將提供實際和可行的指示。
在立法方面,超過95%的受訪者支持為受害者提供向施害者採取法律行動的途徑。受訪者普遍同意,傳播者、管理者和平台有責任防止出現網絡傷害,在接獲相關通報時也必須採取行動;若違反了這些責任,則應可被起訴。
業界夥伴則擔心傳播者責任和平台責任之間的界限模糊,平台可能因為個別傳播者發佈的內容而被追究責任。業界夥伴也擔心可能出現輕率和無理的舉報,由於某些類型的傷害較主觀,他們敦促政府更清晰地界定法律用語。
律政部和數碼部同意須要保持平衡,通過法律鼓勵人們負責任使用網絡的同時,也要避免出現鼓勵不合理的訴訟等不必要的後果。
部分公眾和業者擔憂加強相關法律可能對創新和言論自由帶來影響。對此,政府強調:“我們的提案包括尊重言論自由的保障措施”。
另有八成受訪者同意,向受害人公開網絡施害者的用户資料將有助加強問責,對加害者也有震懾效果。但也有公眾和業界夥伴擔心用户資料可能被濫用,並提出隱私顧慮。
用户信息不應用於人肉搜索 對某人進行報復等用途
律政部和數碼部對此強調,用户信息只會被用於讓受害人採取法律行動,或者用來保護受害人,不應用於人肉搜索、對某人進行報復等用途。“我們會確保提案通過嚴格的防護和懲處濫用行為,在透明度和隱私保護方面取得平衡。”
數碼發展及新聞部長兼內政部第二部長楊莉明在社媒平台貼文説:“新加坡持續採取平衡與協作的方式,把關鍵利益相關方彙集在一起,以坦誠、尊重和嚴謹的態度討論議題。這些對話讓各方能夠更好地瞭解彼此的觀點,並共同應對網絡傷害的複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