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非自願失業者要領援助金 須積極找工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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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在今年4月中旬推出的技能創前程求職援助計劃,讓非自願失業者可在半年時間內,申領總額不超過6000元的援助金,但這期間他們須證明確實在積極找新工作,包括參加職業展、上職業輔導課程及應徵工作等。
人力部兼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高級政務部長許寶琨醫生星期四(3月6日)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人力部的開支預算時,公佈以行動為導向的求職援助框架(Jobseeker support activities based system)的內容。
按這個框架,非自願失業者若要領取援助金,每個月須完成不同的“任務”,包括在線上更新履歷,以及參加職業展、職業輔導課程、就業工作坊、培訓課程及應徵工作等。
許寶琨説,政府在制定框架前,仔細研究和聆聽了求職者反饋。他們認為推出經過妥善設計的協助就業措施,有助於他們重拾信心和重新就業。
在求職期間積極進修者,也可在技能創前程進階計劃下,領取培訓津貼。許寶琨舉例説,一個符合條件者在六個月時間內,可領得最高2萬1000元,即6000元的短期財務援助金,以及1萬5000元的培訓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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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財務困難的求職者可同時申請其他政府援助,如社區關懷計劃援助金。
求職援助計劃重點關注中低收入階層的非自願失業本地居民。他們除了須年滿21歲,還必須在申請援助金的前12個月內受僱至少六個月、月均收入不超過5000元(不包括僱主繳交公積金),以及房屋年值不超過3萬1000元。
非自願失業涵蓋被裁員、公司倒閉、因疾病、受傷或意外而被解僱或終止勞動合同。除了全職僱員,兼職人員失業後也可申領援助金。
援助金將以分期和遞減方式派發。政府將每年為此計劃撥款逾2億元,料每年約有6萬名本地居民可受益,佔非自願失業者六成以上。
公眾若欲瞭解技能創前程求職援助計劃詳情,可瀏覽go.gov.sg/JobseekerSuppor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