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支聯會拒交資料案上訴成功 港府稱將研究完善國安法律制度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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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的香港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等人就提供資料案件上訴成功後,香港政府説,將研究如何進一步完善有關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安的行為。
香港支聯會被指沒有按照警方要求交出資料,前副主席鄒幸彤和兩名前常委2021年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罪成,被判四個半月。
三人不服提出上訴,終審法院星期四(3月6日)裁定三人勝訴,撤銷控罪。這是首次涉及《香港國安法》在終院獲勝訴的案件。
終審法官認為,控方從證據中移走證明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的唯一材料,不但不利控方舉證,也讓被告無法得知有關罪行必要條件的論據,因此不可能得到公平審訊。
綜合香港01和《大公報》報道,香港政府發言人星期四晚上回應此事時説,會仔細研究終審法院的判詞和相關法律原則,並審視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執法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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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煽動罪終極上訴被駁回 香港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維持原判 發言人還説,港府接下來將探討如何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以更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持續強化執法力量。
發言人稱,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的頭等大事,是港府重中之重的工作。“維護國家安全沒有完成式,只有進行式。”
發言人指出,港府將持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使特區政府能更有效防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進行調查和執法行動,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等相關規定享有的各項權利,包括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
此外,對於香港泛民主派人士譚得志涉煽動罪被判40個月後上訴,星期四被香港終審法院駁回,發言人説,港府對此表示歡迎,並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後發生的煽動行為,必須按照“煽動罪”這項條例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