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接觸政府敏感數據或系統供應商 或須至少取得一種官方認證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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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網絡安全局擬對可能接觸政府敏感數據或系統的供應商,採取更多措施,譬如要求他們至少取得網絡安全基本能力標誌,或新加坡網絡安全信譽標誌。
數碼發展及新聞部長楊莉明星期五(3月7日)在國會辯論數碼發展及新聞部開支時,宣佈這個消息。
楊莉明指出,已有500多家機構認識到網絡安全的重要性,令人欣慰。不過,仍需要在全國範圍內,提高網絡安全的基本標準,並保護更多機構,尤其是那些面臨更高風險的機構。
因此,網安局正評估是否需要對可能接觸政府敏感數據或系統的供應商採取更多措施。這些供應商包括網安滲透測試公司和網安審計機構。
楊莉明説,可能的措施包括,要求這些供應商和分包商,在獲得許可或競標政府合同之前,取得網絡安全基本能力標誌(Cyber Essentials Mark)或新加坡網絡安全信譽標誌(Cyber Trust Mark)。政府也可能率先在採購評估中,納入網安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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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這些措施可能會帶來較大影響,網安局計劃在做出決定前,與業界進行溝通。
楊莉明也宣佈,政府計劃制定數碼基礎設施法令,以加強數碼基礎設施的安全和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