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4月起推出特別入境準證 允許投資者逗留更久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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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將於4月1日起推出特別入境準證,允許投資者及符合資格的團體在馬國逗留更長時間。此外,政府也將從9月起放寬外籍配偶的入境準證申請條件。
馬國內政部長賽夫丁星期四(3月6日)回答國會議員的提問時説,這個特別準證旨在簡化投資者的入境流程,讓他們有更多時間在馬國完成投資事項。
他説:“我們將為投資者發放新準證,以便簡化入境程序及促進商業活動。我們的審批流程越快,投資者將越容易適應馬來西亞的商業環境。”
賽夫丁説,特別準證將以電子方式簽發,持有者可以通過手機展示準證,執法人員則可通過系統核實真偽。
他指出,為了減少投資者申請準證時對中介的依賴,吉隆坡國際機場(KLIA)設立了外籍專業人員服務中心。外國企業的授權代表抵達後,可直接到服務中心提出申請,並在非常短的時間內完成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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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夫丁也承諾,政府將加速處理入境準證的審批,並計劃在6月以前完成處理累計多達1萬1700份的申請。
外籍配偶居住三年可申請入境準證
另一方面,賽夫丁透露,政府將在9月起放寬外籍配偶的入境準證申請條件。他説,許多國會議員要求他處理外籍配偶相關事務,因此政府決定加速推進改革。
賽夫丁説,根據現有規定,馬國公民的外籍配偶必須先持有配偶簽證,並在馬國居住滿五年才能申請入境準證。隨着申請條件放寬,外籍配偶在馬國居住滿三年後就可提出申請。如果婚姻在外國註冊,外籍配偶則必須在結婚後三至四年內在馬國補辦婚姻註冊,再居住滿一年在才可申請入境準證。
賽夫丁指出,外籍配偶獲得入境準證後,便可進一步申請永久居民證(俗稱“紅登記”),之後再申請公民權。
來自中國廣西的陳月清(41歲,家庭主婦)2018年嫁給馬國籍丈夫,目前正在申請永久居民證。她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説,政府將五年的居住期縮短至三年是好事,這意味着外籍配偶可以更快提出永久居民證的申請。
不過,陳月清認為外籍配偶遇到的最大問題是,永久居民證的申請過程不透明。“雖然許多人已獲得入境準證,並符合其他要求,但提出申請後卻一直未有下文或遭到拒絕。”
馬國政府近年來一再放寬各類簽證的條件,以鼓勵外國人到馬國投資及生活,但當局對外籍配偶的政策相對嚴格。不少在馬國生活的外籍配偶申訴,更新居留證的過程不容易,申請永久居民的身份更是難上加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