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還債持刀搶劫放貸商又監守自盜 澳籍男子判監16個月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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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籍餐廳經理為了還債,竟持刀搶劫合法放貸商並索得超過6000元,他也在工作的餐廳盜竊現金約9000元,結果被判坐牢16個月。
被告帕切科(40歲)星期五(3月7日)在國家法院承認三項包括偷竊、恐嚇,以及監守自盜的控狀。對此,法官做出上述裁決。
案情顯示,2024年6月3日下午,受害者獨自在位於淡濱尼的合法放貸公司Accredit工作。大約下午1時42分,被告戴上黑色帽子和口罩,左手提着一個黑色旅行袋,右手握着一把刀闖進店鋪。
被告把黑色袋子丟到受害者的筆記本電腦上,並把刀指向受害者,威脅她把錢放進袋子裏。
受害者當時獨自一人,在被告的恐嚇下被迫順從,她隨即打開抽屜拿出現金。過程中,她嘗試拿起電腦,但被告加以阻止,強行合上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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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對袋子裏的現金數額感到不滿,被告進一步要求受害者交出更多錢。受害者打開其他櫥櫃和抽屜,證明店裏已經沒有任何現金,被告才離開。案發過程全都被店裏的閉路電視記錄了下來。
警方接到通報趕到現場時,發現被告就坐在離事發地點不遠的淡濱尼中第505座組屋底層。他當場承認搶劫,並向警方自首。警方在他身上搜出一把刀及裝在旅行袋裏的6095元現金。
被告供稱,他急需金錢償還合法和非法放貸商的債務,因此才萌生搶劫的念頭。
被告涉嫌在淡濱尼中1路第503座持刀劫走一家放貸商6095元。 (新加坡警察部隊提供)
挪用公司逾9000元現金
此外,被告之前在Tapas Club公司擔任總經理時,也曾挪用公司的營業現金。
2024年2月,被告以須償還欠債務為由,向公司申請貸款。公司同意向被告提供一筆2萬5300元的貸款,雙方約定每個月從被告1萬元的薪水中扣除2000元來還貸。
考慮到被告因財務問題承受的壓力,公司還縮小了他的工作範圍,不再讓他管理三家餐廳,而只是管理位於怡豐城的餐廳。
2024年5月13日,Tapas Club發現怡豐城餐廳的9293元營業現金不翼而飛,而這些款項原本由被告保管。
被告最初謊稱他忘了把錢存入銀行,公司派人查看餐廳的保險箱,發現裏頭的現金已被清空。被告這才承認他挪用了這筆錢來還債。
被告律師求情時説,被告當時欠債,又患有抑鬱症,如今十分後悔,懇求法官輕判。
法官指出,精神評估報告顯示,被告的抑鬱症與犯罪行為是有關聯的,但他案發時的意識清醒,知道自己是在以身試法。
此外,被告是有預謀和計劃地幹案,選擇搶劫這家店就是為了拿到快錢。閉路電視畫面也顯示,被告用刀指向受害者長達一分多鐘,因此判刑有必要發揮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