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顧家人反對 女經濟學士當監獄官 | 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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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算別人有多少錢,不如算轉化了多少生命”。當年從國大經濟學與統計學系畢業之際,父母寄望女兒未來在銀行業闖出一片天,但她畢業前去監獄署面試,一心要進監獄打工。
《新明日報》報道,不顧家人反對的這位女子,如今已在新加坡監獄署服務了22年。於2003年加入監獄署的黃坦妮(45歲),是女子監獄助理獄警司,曾負責組織發展、人力規劃及社區矯正項目等。她目前在女子監獄就職,主要負責對女囚犯的安全監護、為她們重返社會做準備。
黃坦妮受訪時説,她念高中時偶然看到監獄署的廣告,覺得價值觀跟她很像,就向父母表達志願,豈料遭父母反對,最後只能“投其所好”,選修國大經濟學與統計學。
“他們(父母)覺得當監獄官沒什麼‘錢途’,希望我從事銀行業等工作,但我想做有意義的事情,覺得與其算別人有多少錢,不如算轉化了多少生命。因此畢業前我就去監獄署面試,還記得那時候我大學導師也因此感到失望。”
她説,這份工作讓她在幫助囚犯重塑人生的同時,也不斷審視並提升自己。“後來親人看到我的熱忱,以及這份工作的意義,也覺得我變得更好了,才慢慢改觀。”
黃坦妮當監獄官多年,看過不少囚犯進出監獄,也有囚犯出獄後融入社會,有者甚至回來當義工,這些都是她堅持下去的動力。
“看到她們(囚犯)出去後能排除萬難,被社會接受,還回來幫助其他獄友,就覺得自己做的事情是有意義的。”
被問及社會的眼光,她盼大眾能瞭解監獄官並非純粹是囚犯的監護人。“當囚犯感到彷徨迷惑的時候,監獄官是一盞明燈,讓她們知道世界上還有關心她們的人。只要肯改過,何時都不算晚。”
完整報道,請翻閲2025年3月8日的《新明日報》。